《大時代》男星12歲「驚覺是養子」親姊為爭產對簿公堂 法庭含淚簽字「斷絕母子關係」:走了希望能送您

藝人林志豪17歲時以模特兒身分出道在香港和大陸小有名氣,2011年回到台灣發展,曾參與多部影劇演出,當年靠著帥氣外型與溫暖笑容,在亞洲先生比賽中獲得了「微笑先生」的美名,在拍攝甄子丹版《精武門》、《我和殭屍有個約會》後一夕爆紅,多年來活躍於兩岸演藝圈,近期參與《大時代》演出也有亮眼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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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百度百科

但在林志豪表面風光的明星生涯背後,卻藏著不為人知的坎坷身世,林志豪在受訪時提到,家中有四個姐姐,年紀與他相差甚遠,媽媽經常為了照顧孫子而忽視他,鄰居經常糾正他要稱呼母親為「奶奶」,也讓他對自己在家庭中的存在產生懷疑,12歲時無意間翻到家中的戶口名簿,才恍然大悟發覺媽媽並非自己的親生母親,而是舅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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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覺自己的養子身分後,林志豪感到痛苦萬分,獨自報考台灣藝專(台灣藝術大學)北上打拚,靠著半工半讀自食其力,並且告訴家人:「我可以靠自己,不再需要幫忙。」,在林志豪的努力之下,終於在演藝圈闖出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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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林志豪微博

就在林志豪演藝事業突飛猛進的同時,家中卻傳出噩耗,他的大姐臥病在床,當時仍在香港及大陸地區發展的他聽聞消息立刻趕回台灣照顧大姐,2年後大姐不幸離去,養母又罹患失智症,隨後竟然和另外幾位親姐姐鬧上法院,姐姐出面指控林志豪身分為養子並未扶養老母、至今未婚不孝,要求他與養母正式斷絕母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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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噓!星聞

對此林志豪表示,姐姐買了兩棟房子給養母,在姐姐離開後家人想爭奪遺產繼承權,林志豪曾難過地在法庭上詢問養母意見:「你希望我簽字嗎?簽完我們兩人將不再有任何關係。」,只見養母含淚低頭,逼不得已他也只能簽字同意,但在離開時他仍與養母說道:「請你記得,我雖然不是你親生,但倘若有天你離開了,我還是希望能夠回來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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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基督教今日報

經歷複雜的家庭問題與痛苦過程後,他曾一度憂鬱,後來還瘦整整12公斤,如今再度振作起來,現在的他對大家說道:「忙著拍戲和賺錢,其實一個人的生活很自在,也能活得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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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原來林志豪有著如此坎坷的身世,在背負如此重大的壓力之下還能再度重拾自我,我們又豈能輕言放棄?祝福他往後星途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