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今天的文章前,先討論一個問題。
那就是如今,還有多少人還能接受結婚後跟公婆住在一起?
之前做過類似的調查,觀點大致分為兩類。
第一類,不願意住。
最典型的是一位剛剛訂婚的女生,她說:「我都不願意跟我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更別說是跟別人住了。」
其他不願意住一起的理由也很相似,不好相處,有矛盾,生活習慣不同,家裡吵鬧不清靜。
另一類願意的,則是有需求。
這個需求也是無法避免的,那就是需要公婆幫忙看孩子。
夫妻都是雙職工,孩子沒人看,只能湊合住在一起。
可見如果不是避無可避,無路可走的情況下,許多人還是不願意跟公婆住一起,畢竟婚姻的主角是兩個人,而公婆和岳父岳母,雖說是親人,但對於沒有血緣另一半來說,也沒法更親近。
一 新婚10天,婆婆讓兒媳讓出主臥:我住那兒舒服
讀者鄭瀟,今年28歲,剛剛結婚家裡就鬧出了大矛盾。
鄭瀟說:「矛盾大差不差,跟別人一樣,都是婆媳矛盾。」
說完這話她自己笑了,隨即又添了一句:「確實,夫妻之間有矛盾也不會結婚,可不都是婆媳矛盾嗎。」
她跟婆婆的「不對付」,其實從結婚前就開始。
那時候,她感覺婆婆只是單純地看她不順眼,因為嫌她嬌氣,亂花錢,身上的衣服沒有重樣兒的,鞋子包包一大堆。
婆婆明里暗裡說她:「小姑娘留點錢養孩子不好嗎?都花在自己身上,浪不浪費。」
她則笑笑回懟:「我自己掙的錢,我愛花哪兒花哪兒。」
從這以後,她們兩個人的關係就不溫不火,屬於婆婆只要不主動找她,她堅決不去找事兒,能躲多遠躲多遠。
可結婚之後就沒辦法躲了。
婆婆以「住在城裡買東西方便」為由,硬是住在了小兩口的婚房內,徹底打擾了兩個人的二人世界不說,還像盯著賊一樣盯著他們,生怕他們又亂買什麼東西。
可即便這樣還不行,婆婆還是得寸進尺橫插在小夫妻之間。
鄭瀟說:「她想住我們的主臥,說住房有陽台通風,非住不可的那種。」
當婆婆提出這個要求時,鄭瀟第一反應就是拒絕,她所有的衣服配飾化妝品全在主臥,況且這是她的房間,這是她的家,主臥是她的領地,憑什麼讓。
所以她皮笑肉不笑地拒絕:「媽,我不會讓的。」
二 兒媳為其「捲舖蓋」:媽,您該回老家了
婆婆聽到鄭瀟如此直接地拒絕,居然也沒退縮。
「你那房間大,又通風,我住不了幾天,讓給我又怎麼了。」
鄭瀟懶得解釋,她早就看婆婆不順眼,不耐煩地搖頭:「不讓。」
眼見兒媳婦脾氣這麼差,態度也不好,婆婆臉上掛不住,便給兒子打電話訴苦。
她打電話的時候就當著鄭瀟的面兒。
「我在你們家說不上話,住幾天都不行。」
「我不是看著你們屋有陽台,我平時去也方便,所以想換個房間住,你看你媳婦那態度,我受不了。」
「娶了媳婦忘了娘,真的白養你這麼大了。」
「人家孝順的兒子兒媳,別說是住個房間了,有些連房子都會讓給父母養老,你們倒好,只顧著自己,我沒你這樣的兒子。」
說完,婆婆將電話掛了。
鄭瀟雖然聽不清丈夫在電話里究竟說了什麼,但是顯而易見,他沒有順著自己母親說,才導致婆婆氣得不輕。
「我老公也鬱悶,因為他也不知道為啥剛結婚,他媽就要住在家裡。」顯然這位婆婆,已經打擾了人家小夫妻的新婚生活。
隨後,鄭瀟一不做二不休,乾脆幫婆婆收拾行李,用行動表明什麼叫「捲舖蓋走人」,她將收拾好的行李往婆婆的次臥一推,說:「媽,您該回老家了。」
而婆婆臉色青一陣兒白一陣兒,指著她說:「你這是要攆我走啊。」
鄭瀟沒說話,指了指一旁的行李,離開了房間。
三 沒分寸的婆婆,別怪兒子不站在自己這邊
說起這事兒,鄭瀟其實挺開心的,因為她以為丈夫會同意將主臥換出來,誰知丈夫並沒有。
但婆婆依舊不依不饒,拒不回家,還說:「這個家我說了算。」
鄭瀟實在沒辦法,才跟婆婆心平氣和聊天:「媽,您覺得您說了算,但也有人要聽您的,我是不會聽。為什麼呢,因為現在的這個房子,我們兩家人一人拿了一半的錢,您是給您兒子買房子,不是給我的買的,所以您沒有話語權。
再者,您來到我家是客人,要有客人的自覺。我管吃管住,也不用您打掃衛生,您竟然還想搶占主人的臥室,這世上沒有這樣的道理。」
婆婆聽完說:「這是我兒子的家。」
鄭瀟點頭:「是,可不同意您換房間,讓您回老家的,也是他。所以,你就回去吧。在這裡,您不也添堵嗎。」
是的,在這兒她自己也不舒服。
在婆婆心裡,她以為自己的兒子會永遠向著她,實際不然,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裝著誰對誰錯,沒有分寸的婆婆,不僅會讓兒媳厭惡,也會將自己的兒子越推越遠。
總而言之,一個人想要得到別人的尊敬和關愛,勢必要先對別人保持尊重和關愛,否則的話就不要怪別人不可以,將其「掃地出門」。
今日話題:你願意跟婆婆住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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