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歲生日,大兒子送我金鐲子, 聽我立完遺囑,他讓我把鐲子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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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嬸,有兩個兒子,大兒子在城裡工作,小兒子在家務農。

兩年前老伴去世後,我就搬進了小兒子的家。他剛蓋的層小樓,特意給我留了一間房。

我把自己的老房子租給附近廠子裡的工人,租金一年一萬。租金我都給了小兒子,算是在他家吃穿用度的費用。

可這讓老大不滿,他說在地里刨食的人,吃喝拉撒哪裡需要那麼多錢。我把錢給小兒子,分明是偏心他。

又說他兒子要結婚,女方要求在城裡買套房,還差10萬塊錢,讓我把錢拿出來給他,以後十年內的房租都可以給小兒子。

我才給了老二兩年的房租,共2萬。為了公平起見,也給老大2萬,這些錢都是我的積蓄。

老大認為我偏心,從此恨上我了,連他兒子的婚禮都沒有讓我參加。

66歲生日,大兒子送我金鐲子, 聽我立完遺囑,他讓我把鐲子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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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老二收莊稼,我前去幫忙。我連續多天早起,著了涼,咳嗽不止。

老二帶我到醫院做CT檢查,肺部有陰影。我嚇壞了,腿也抖個不停,連路都走不穩了。做進一步檢查後,醫生說是肺癌,幸好是早期,得做手術。

我立刻給老大打電話,要去鄭州找專家做手術。可老大說自己出差不在家,最後是老二把我送到鄭州,幸好手術很成功。

我出院那天,老大終於閃面了。我讓他去把欠費補繳一下,他說自己肚子疼要上廁所。

老二悶聲不響地去繳了費,把出院手續辦好了,他才回到了病房。

我說落了老大幾句,他竟一蹦三尺高。

他說我這個病,都是為老二幹活累出來的。我每天給老二做飯、做家務。家裡的果樹結了果子、種的黃瓜豆角什麼的,都給了老二。甚至柿子樹結的柿子吃不完,寧願攔在枝子上,也不郵寄給他這個老大。

又說我天天和老二在一起,估摸著私底下給了老二不少錢!他不僅不應該繳費,我還應該補貼他錢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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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強詞奪理、顛倒黑白。老大天天不在家,我咋給他東西?幾斤的柿子,還沒有郵費貴呢!

醫生特意交代,這個時候,我需要情緒平和,不能受刺激。可老大,竟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好的壞的呼啦啦地都向我倒。

我被氣得喘不過來氣,一陣猛咳。

老二過來輕輕拍拍我的背,又給我倒了杯水,而老大只是在一旁看著。

對老大,我真是心寒至極。

等慢慢平復了心情,我說這兩年我一直住在老二家,他從不高聲對我說話、做飯讓我先吃第一口,還會給我洗頭髮,陪我嘮嗑哄我開心,就連我一年四季的衣服也是老二買的。老二還專門買了泡腳桶,每天給我泡腳養生。

我白了老大一眼,說:「你為我做什麼了?」

老大默不作聲,但臉色陰沉難看。

66歲生日,大兒子送我金鐲子, 聽我立完遺囑,他讓我把鐲子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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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不願意說這些的,手心手背都是肉。老大在外討生活不容易,我也心疼他,從來沒有要求他為我做什麼。但他千不該萬不該,還惦記我的錢。

真是春不種一粒粟,秋想收萬顆子。

該出院了,老大說他要上班,沒時間伺候我。語氣冰冰的,沒有半點暖意。

我向他翻個白眼,說老二自會照顧好我,不用他費心。

半年後,我66歲生日到了。66是一個吉利的數字,得大辦。

那天,老二給我買了蛋糕和麻花,做了長壽麵,包了66個蝦仁餃子。把肉切成66塊,做成紅燒肉給我吃。

我打趣老二,說他為了自己的老娘,把各地的祝福風俗都搬來了,看來我定能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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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巧老大也回來了,他笑著說不能光夸老二孝順,他心裡也有我呢。說完,他拿出給我買的金手鐲,親自幫我戴上。說以前是他犯渾不懂事,希望我這個當娘的不要和他一般見識。

我詫異,他這是黃鼠狼給雞拜年,准沒安好心。老大是什麼秉性,我還是了解的。

老大也不在意,只管給我夾菜、夾餃子。最後,他還給我唱了生日歌,用奶油在自己的唇邊畫了貓咪的鬍鬚,又學小貓叫,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趁著我高興,老大說村裡要進行拆遷,我會被分到一套房和50萬。我年齡也大了,花不了那麼多錢,趁著我還健在,讓我對兩兄弟平分家產。免得日後他們為爭財產,斗得頭破血流。

我「啪」地一下把筷子摔在了桌子上,說我還沒有死呢,你就開始惦記我兜里的那點錢。這是擔心我把家產都留給老二,不給你吧?

我生病你不照顧,看到拆遷分錢了,你就眼巴巴地趕過來。

老大說我現在能吃能睡,身邊不用刻意有人照顧。等我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他定會把我接到鄭州去養老。

66歲生日,大兒子送我金鐲子, 聽我立完遺囑,他讓我把鐲子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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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拆遷的事兒還沒有影子,老大就開始虎視眈眈我那份錢,不給的話,他肯定還會再出麼蛾子。

想了想,我說財產都會留給你們兄弟倆,但口說無憑,為了減少不必要的矛盾,我要錄視頻立遺囑,請老大喊來族中的長輩、還有村長,來我們家做個見證。

遺囑中我提到,老二會得到三分之二的財產。

如果老大能真心待我,比如,生病及時看、做適合我吃的飯菜、尊敬我,他會得到三分之一的財產。

若是他不真心,則財產一分不給老大,他的那份都捐了。

老大黑著臉,氣哄哄地說都是一樣給我養老,憑什麼我給老二的多,給他的少,這不公平。

公平?

我沒好氣地懟回去:「我在老二家住了3年,生病也是他照顧,醫藥費也是他拿的。要不,我先去你家住3年。下次我生病,你千萬別出差,精心照顧我?」

老大不說話了,最終接受了這個協議。只是,他臨走前問我要走了金鐲子,說我不配戴。我痛快地還了他,反正我也不稀罕。

說句實在話,我看得很清楚,他現在都孝順我,以後怎麼可能指望得上。那三分之一的財產,他得不到,捐出去,也算是積善行德了。

我們做長輩的,要儘量把一碗水端平,不能讓多付出的孩子吃虧。但是也不能讓不孝的那個,不勞而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