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時,新北市一間知名排骨酥店的張姓老闆在茶藝館認識了一名50歲的郭姓女子。兩人發展出婚外戀,張男每個月花62.5萬包養郭女,7年來在她身上花費超過6000萬。張男的妻子得知這件事後氣得差點暈倒,直接對郭女提告妨害家庭,並求償精神撫慰金500萬元。
張男今年68歲,他和妻子白手起家,投資建築業失利後改去夜市賣排骨酥,沒想到竟大獲成功,後來開設公司專門供應北台灣的排骨酥。但張男生性風流,經常去酒店、茶藝館卡拉OK等場所。2008年時他跟郭女結識,看郭女個性溫柔、身材豐腴,就跟她發展出婚外情。
2015年6月,張男的妻子在家中發現多張匯款單,追問之下才知道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張男向妻子坦承,他跟郭女多次發生性行為,對方因此跟他要了不少錢,7年多算下來,在郭女身上花的錢接近7000萬。張妻得知老公偷吃,養老金都進了小三的口袋,憤而對郭女提告妨害家庭,並要求賠償500萬的精神撫慰金。
▼後來張男也對郭女提告詐欺。法院審理後,判處郭女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郭女出庭時辯稱,張男跟她說他跟妻子感情不睦,而且有好幾個婚外情的對象,再說錢是張男自願給的,並不是欺詐。郭女還哭說,她跟郭男分手後每月只有1萬多元的生活費,根本沒有錢賠償給張妻。
民事庭一審考量張妻受害長達7年,郭女需要賠償對方250萬精神撫慰金。至於張男提告郭女詐欺的部分,則需要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