緱父與妻子育有三個女兒兩個兒子,這個家庭還是蠻大的,正所謂家業大了事情多,他們這樣的一個家庭裡,又有著怎樣的矛盾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緱父的二女兒,與別人家不一樣的是,人家女兒結了婚住婆家,而她這個女兒卻一直住在娘家,而這一住就是20多年,而緱父的小兒子自從結婚之後,兒媳婦就一直與二女兒不合,而老人對這個女兒不是一般的偏心,誰要是惹了他們的女兒,那是直接翻臉,而小兒子的妻子就因為這樣的原因離婚了。
所以自那之後,小兒子對於自己的父親,心裡就有了隔閡,對自己的這個二姐,也是十分的不滿,對於小兒子的怨言,緱父直接無法容忍,只要他一旦抱怨二姐,緱父便火冒三丈,因此小兒子認為父親太偏心,完全不顧慮自己的感受。
緱父和緱母認為,小兒子離婚完全是他自己的責任,如果不是他不好好的工作養家,妻子也不會離開他,但小兒子說,妻子在離婚後說過這樣的一句話,只要二姐搬出去,她就重婚。要按小兒子這樣的說法,那妻子與他離婚,應該就是二姐的關係,不然也不會說這樣的一句話。
對於爸爸這樣的說法,誰知兒子小明卻不贊同,他說二姑對他很好,自己家裡所有的東西都是二姑給他買的,他不希望二姑搬走,但又希望媽媽能夠回來,對於兒子這樣的話,不知道當父母的是何種感受。
當記者聯繫上了小明媽媽之後,問她是不是因為二姐的原因才離婚的,而小明媽媽並沒有隱瞞,直言就是二姐的原因,當記者問她二姐如果搬走的話,你會重婚嗎?
小明媽媽給了記者一個很確定的答案,那就是不可能了,因為她覺得這一家人充滿紛爭,再也不願意跳入這樣的火坑裡了。
在了解了雙方的情況之後,記者進入到了調解之中,現在小兒子與緱父之間的矛盾已經很深了,經過調解,小兒子表示,只要二姐搬走,他願意承擔緱父每月2000元(約8000新臺幣)的贍養費。
對於弟弟這樣的態度,大姐表示支持,但三姐表示反對,她說自己的這個弟弟話說得好聽,但並不一定做到,但經過大家的勸說之後,還是贊同了小兒子的話,而二姐也同意搬出去,她說只要全家和睦,她怎麼樣都行,如果二姐從一開始就有這樣的覺悟,又何至於搞得弟弟離婚呢?對於這樣的一件家事,你是如何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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