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我們都是彼此的初戀。大學畢業後我倆就一直同居,
每天早上他總是會比我先起床,做好早餐等我起床,他再載我一起去上班。
我覺得自己很幸福,也很感恩我倆能擁有這樣純粹的愛情。
過了兩年,我倆順理成章結了婚,老公也升職加了薪,生活事業都進展得不錯。
可是突然的一通電話,讓我原本平靜美好的生活徹底破滅。
老公開車撞了人, 電話那頭的人叫我去交賠償金。
我匆匆忙忙的趕去醫院,卻撞見了他的情人!
原來,他正是一邊開車,一邊和小三談情說愛的時候,不小心撞了人。
我根本不敢相信對我那麼好那麼老實的男人也會出軌,那一瞬間憤怒,委屈,
絕望使我產生強烈的自卑感,既然我沒有小三的漂亮臉蛋和火辣的身材,
既然我沒有魅力留住自己的男人,我還是選擇退出吧,成全他們。
我擬了離婚協議,在理由那一欄我並沒有寫老公出軌,而是寫了夫妻感情不和。
可能你們會覺得我傻,白白便宜了渣男和小三。
我不傻,我只是不想成為他那樣的人,我還是當初那個單純的我,
好歹夫妻一場,曾經相愛一場。
我就這樣下定決心離婚了,很快他的情人知道了,她找到了我,極力勸我不要離婚。
我不想听她的解釋,她卻一把抱住了我,叫我不要走,聽她說幾句。
她說她不想和我搶老公,她在外面還有其他兼職,她不可能把心完全放在一個男人身上。
她還說,她對男人太了解了,再優秀的男人,也很難抵制外面的誘惑,而再完美的女人,
也不可能吸引男人一輩子全心全意的愛她!
聽了她的話,我一下子懵在那裡了。我承認我對老公還有不捨之情,
但是,我真的應該放棄離婚嗎?
轉而接受這醜陋的現實?真不知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