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每月有5000退休金,為給後媽的兒子買婚房,他竟然去當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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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徐妮,安徽人。我媽在我16歲時就去世了,之後有很多人給我爸介紹對象,可他都拒絕了。

他說等我大學畢業後,再考慮再婚的事情。但是,直到我結婚,我爸都沒找到適合的對象。

我以為他這輩子不會再找了,沒想到,去年我爸忽然和我說,他和林姨在一起了。

我爸說,他倆是在一次公益活動中認識的,覺得彼此都很善良,脾氣也對頭,便打算一起過日子。

我爸心臟不太好,身邊有了林姨,我也放心了許多。

林姨有個兒子叫劉文,剛參加工作沒多久。我們一起吃過兩次飯,覺得他也是個挺老實的人。

我爸每月有5000退休金,為給後媽的兒子買婚房,他竟然去當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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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周末,我爸過來看我。我正在拖地,他磨蹭到我旁邊,吞吞吐吐說想把家裡的那套小房子賣掉。

我一怔,抬頭看著他,用眼神詢問他為什麼?

我家有兩套房,小房子是我爸媽買的第一套房子,雖然是老破小,但是對我來說很重要。

因為,那是我和我媽生活過的地方。房子的角角落落,都有我媽媽生活過的痕跡。

我爸躊躇了一會兒,告訴我林文要結婚了,女方要求他必須買一套婚房。可林文才工作沒兩年,哪裡來的錢買房子?林姨就求我爸想想辦法。

我爸能想什麼辦法呢?就打算把那套小房子賣了,林姨自己再添點錢,給兒子買套新房。

為了給別人的兒子買婚房,賣自己的房,我爸這是腦袋被門給擠了吧?

我用力把拖把往桶里一放,污水濺得到處都是:我不同意!

我爸瞪了我一眼,他居然說,他和林姨結婚了,就是一家人。林文要結婚,他應該要幫忙的。

「你要幫忙我不管,但是咱家房子不能賣。你別跟我說那是你的房子,我媽也有份。反正我絕不同意!」我們大眼瞪小眼,誰也不讓誰。

最終,我爸嘆了口氣,離開了。他的背影有些佝僂,我的心鈍痛了一下。

有林姨照顧我爸後,他衣服變得乾淨整潔了,臉色也漸漸紅潤了。可想到我媽,我又堅定了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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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我爸回去後,是怎麼跟林姨說的,那邊居然風平浪靜。

周六,我帶女兒去聲樂老師家時,赫然看到我爸穿著保安服,待在這小區的保安室里。

我爸正和同事說話,察覺到我的視線,他轉過頭來,正好與我四目相對。

我把女兒送到老師家,下樓看到我爸正在樓道口等我。我問他這是幹嘛?他不是有5000的退休工資嗎,為啥還要來當保安?

我爸低著頭,不吭聲。

我停下腳步,問他,是不是因為我不讓賣房,林姨不高興了,他迫不得已,才出來幹活的?

越說越氣,我拿出手機,要打電話給林姨,質問她是不是不給林文買房,她就不想跟我爸過了!

我爸看我來真的,趕緊阻止我,說當保安,是他自願的。而且不只是他當保安,林姨也在給人家做保姆。

我一聽,驚呆了。林姨去給別人做保姆,那誰來照顧我爸?

我爸說,這些年他一個人不是過的挺好的。林姨去做保姆,一個月也有4000呢。我們在婚房上幫不上忙,總不能攔著林姨去打工啊。

我爸這麼一說,我整張臉刷的一下燒起來。是啊,林姨去當保姆,一個月還有4000。她在這照顧了我爸一年,別說工資了,就連零花錢我都沒給過。

我突然覺得很慚愧。

我爸每月有5000退休金,為給後媽的兒子買婚房,他竟然去當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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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爸回去後,把我不同意賣房的事告訴了林姨。林姨也能理解,說這事是她想得太少。

她跟親戚朋友借了些錢,把婚房的首付先墊上。自己出去找了份保姆的工作,打算慢慢還錢。

林姨的反應,讓我爸詫異了一下。這一年來他也能感受到,林姨是真心對他好。現在她遇到事情了,他什麼忙也沒幫上,就決定跟林姨一起打工。

每個月除去必須的花銷,退休金加上他倆的工資,兩年就能把小20萬還完。

我正慚愧著,忽然看到一隻小狗跑了過來。小狗肚子上/插/著一把、刀,渾身都是血。我吃了一驚,僵在原地沒敢動。

等小狗跑到我們跟前,我才看清楚,那把刀就是一個惡搞的道具。看到我倆被嚇到了,姍姍來遲的狗主人還對我們笑了笑。

我嘴裡吐槽這惡搞的一人一狗,扭頭卻看到我爸嘴唇青紫地捂著胸口。他心臟病犯了!

我趕忙上前,從他口袋拿出速效救心丸。喂他吃下後,我扶著他,不讓他繼續工作,硬是把他送回了家。

背著我爸,我把他犯病的事情告訴了林姨。她也請了假,匆匆趕回來。

我跟林姨打了個招呼,說還要接孩子,就先走了。

我心情很複雜,林姨能在我阻止了我爸賣房給林文買房的情況下,自力更生。還能在聽說我爸犯病後,她立即請假回來。

這說明她真不是惦記我家房子,也是真待我爸好。

我爸每月有5000退休金,為給後媽的兒子買婚房,他竟然去當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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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我做了一個決定——幫林姨把借的錢都還了。

這一年,林姨就算是給人家做保姆,也掙了6萬了。我幫她還的20萬,就當是預支林姨這幾年工資了。

畢竟,有了她,我爸的日子確實好過了很多,她把我爸也照顧的非常好。我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也得想想他們。

晚上,我把這事告訴老公。他很支持我,還給我出了個主意。錢可以給林姨,但是必須寫欠條。

這樣,林姨不會把我們當可以隨便拿出20萬的冤大頭,也不用承受林姨拿到錢,就可能跑路的風險。

我覺得,我老公說的很有道理。凡事都先小人後君子,就會少很多麻煩!

如果林姨能一如既往地照顧我爸幾年,那到時候,我把借條還給她就行了!

大家說說看,我這樣做是否可行?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