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名工人帶新人到廢棄的鐵皮屋進行拆除作業,由他操作乙炔切割器,新人搬物。過程中他多次警告對方「東西別亂碰」,沒想到新人不聽勸,竟趁他去上廁所時,嘴叼香菸並拿乙炔噴頭對著自己,結果不慎引發火勢,導致臉部嚴重毀容、失明。新人的母親痛罵:「我兒子才25歲,是個孩子!」
這名工人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說,3月中的某一天,他帶著新人去拆廢棄的鐵皮屋,因為對方對於工作還不熟悉,他便交代對方只要將他切下來的東西「潑水降溫」、
「搬走」就好,不要亂碰其餘器材。過程中他去上廁所,關掉切割器離開現場時再次警告新人不要亂碰,沒想到之後就聽到外面傳來淒慘的叫聲,「衝出去一看,新人頭髮著火、臉部嚴重燒傷」。
原po和其他同事見狀,連忙緊急潑水滅火,並將人送往醫院。醫生看到傷勢後說不樂觀,因為新人的臉部已嚴重毀容,而且大火燒到眼皮和眼球,確定失明。幸好最後脫離了危險期,
生命危險。新人的媽媽趕到醫院後,對著他們破口大罵:「我兒子才25歲,只是個孩子,你們公司那麼多人怎麼不多關照他,我兒子很乖的…」
▼事後新人的媽媽將原po和老闆吿上法院,老闆回到現場調監視器,這才發現新人趁原po上廁所期間,偷偷在現場抽菸,還拿乙炔切割的噴嘴對著自己。他可能是不小心誤觸點火旋鈕,噴嘴直接朝他臉上噴出火焰。
因為原po持有乙炔切割執照,再加上現場有不少同事作證,受傷的新人也有向律師提到「他有叫我『這個東西不要碰,很危險』」,新人還在工具箱會議「動火作業工具需要有執照的資深員工才能使用」上面落款簽名,最後原po得以免責。
至於老闆,雖然乙炔鋼瓶上有掛點檢表,但因為沒有「危害告知牌」、「負責人」、「代理人」,因而被勞工局開罰,但老闆曾經告知新人危害程度,團保也已經理賠,所以老闆無需再額外賠償。
新人的媽媽無法接受這一結果,在法庭大罵「老闆買通、賄賂法官,判決不公」,結果被老闆提告誣告。不過有網友認為,根據原po的說法,事發到法院判決僅1個月,正常司法流程不會這麼快,因此質疑這一文章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