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每天裝水回家喝! 老闆提告「求償2.5萬」…法官1理由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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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有一名蔡姓女子,她原本在當地某補習班工作,後來與老闆發生勞資糾紛。沒想到老闆竟以「她每天裝水回家喝」為由,提告竊盜求償2.5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老闆明知蔡女裝水回家喝,但1年來都不曾制止,因此判決老闆敗訴。

25歲的蔡女從2019年10月起在高雄一間補習班工作,後來因為「薪資退休金提撥問題」與老闆楊男發生糾紛。楊男不僅資遣蔡女,還指控對方在工作期間每天都從補習班裝水回家喝,1年來至少帶走價值2.5萬元的水,分別提告竊盜罪及民事求償。

▼蔡女委屈表示,自己確實有長期裝水回家喝。但她強調,自己每次裝水都有經過主管同意,公司都知情,而且飲水機上方有裝設監視器,但一直沒有人制止她。如果補習班認為這一行為不妥,早就應該制止,而不是任由她長期這樣做。

高雄簡易庭法官認為,蔡女裝水回家喝的事,楊男和補習班員工都知道,直到爆發勞資糾紛後才決定提告求償,因此刑事的部分認定罪證不足,予以蔡女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認定楊男的請求無理,判處楊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