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是跟朋友聚餐熟悉的,他很帥也挺高的,我很愛好他。那時我剛畢業沒多久,也不懂什麼戀愛經驗,所以他沒追我太久我就答應了。他家裡是做早餐買賣的,在他家裡門口有個賣水果的。和男友談了三 四個月就把我帶回他家裡,他媽還給了我五千塊錢見面禮。
而後閨蜜說少了,她婆婆都給的三萬。
可我想著他爸媽也挺不容易的,究竟家裡另有兩個兒子。起初他跟我說他想去北漂當演員,問我願意等他嗎?雖然我感到他有點不切實際還是選擇答應等他。他走以後也有很多男生追求我都被我拒絕了。過了一年他回來了,說不想北漂了,想和我娶親。
可經歷這件事情以後我爸媽感到我男友有些不靠譜,說讓我再察看察看。說真的,我是真心愛好他,爸媽本來不是太贊成我們在一起,最後我給跪下了爸媽才批准我們結婚。我們本來要在10月份國慶日那天娶親,並且聘金什麼的都給了。然而前兩天我媽忽然奉告我讓退婚。
本來我老爸這幾天經常去男友的小區門口買蘋果,每一次去都要呆那幾個小時。他看到我男友爸媽家的早餐店的買賣不是很好,也沒多少人,而後就問了賣水果店老闆。水果店老闆說去他們家買東西,都多算錢,並且這邊的人知道。只要外面的不知環境的才會去他們那買早餐。還說我男友脾氣大,上年把一個和他爸媽吵架的人打進醫院。我爸讓我把聘金退回去,這婚堅決不結。
可男友還和我約好於兩天去結婚,我該怎麼辦?這婚還能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