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旦當天,國道3號南下屏東縣九如交流道附近發生一起車禍,造成1死1傷。一名許姓女子目睹車禍發生後,熱心報警、做筆錄,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沒想到事後她竟收到高公局來函,要她繳交1萬2000元「散落物處理費」,這讓她瞬間傻眼。
這起車禍發生在元旦上午6時許,當時43歲辜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駛在車道上,車上載滿豬隻、雞隻等牲畜,沒想到竟遭後方34歲廖姓駕駛開的小客車追撞,導致2車翻覆,小貨車上的動物屍體散落在地,場面十分凌亂。辜男送醫搶救後不治,廖姓駕駛則是傷重送醫搶救。
▼許小姐開車行經該路段時目睹車禍發生,她立刻在前方停車,並幫忙報警,還主動提供行車紀錄器,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協助員警釐清案情。結果3個月後,許小姐突然收到高公局來函,被要求支付國道散落物處理費,一共1萬2000元,這讓她非常不解。
許小姐認為,當初自己碰上車禍,只是基於熱心才提供協助,卻被列為車禍當事人之一,實在莫名其妙。她還要先向高公局申訴才能免付,當初積極提供協助,現在卻被這樣對待,實在非常擾民。高公局得知這件事後表示,將進一步進行查證,如果確定事故與許女無關,到時候會將費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