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女子相親要50萬彩禮,相親男犀利反殺:那你還完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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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仙仙

37歲女子相親要50萬彩禮,相親男犀利反殺:那你還完整嗎?

大多數走入相親市場的男女之前都有一段以上的感情經歷,每個人都不會是白紙一張,因此之所以相親,不是喜歡這種交友方式,而是在現實中無法找到滿意的異性可又等待不了了。

然而這也不意味著可以放低標準,然而任何事情都過猶不及,即使認為自己優秀、美麗、成熟,也要明白自己此時此刻的情景,如果還一味漫天要價,把自己當作人人矚目的焦點,那最終只能讓自己變成小丑一枚,而夢想的幸福也會離你遙遠。

37歲女子相親要50萬彩禮,相親男犀利反殺:那你還完整嗎?

河南37歲未婚女青年孟嵐嵐呆呆地坐在相親桌上,剛才還自信滿滿地說著自己的條件以及對於對方男士的要求,然而對方突然來了一句:「你都37歲了,還要求50萬的彩禮,全款房子,沒錯這些我都有,可我為何要答應你呢?讓我答應也行,我反問你一句:你還完整嗎?你明白我的意思,要是完整咱倆就還有繼續談的價值。」

孟嵐嵐從小就聰明漂亮有氣質,這也是她自信的來源,大學畢業之後來到了私企工作,每月工作1萬左右,父母也不輸要她往家裡拿錢,因此她的收入基本都由自己支配,而她也屬於買買買的類型,一方面有自己的工資,另一方面也有當時的男友索旭。

索旭家境非常好,和孟嵐嵐交往的時候從來都不差他的錢,無論孟嵐嵐想買什麼基本都一口答應,拿東西,刷卡一氣呵成,而孟嵐嵐也沉浸在這樣「優質男友」的寵愛中戀愛,也基本滿足他的一切要求,甚至還有短暫的同居。

可是相戀第四年的時候,索旭對於孟嵐嵐提出結婚的事情一直都含糊不清,這引起了孟嵐嵐強烈的不滿,而女人的第六感也讓她不由自主地跟蹤索旭,不出所料,原來索旭就是一個「渣男」,不但和孟嵐嵐交往,同時還有兩個「臨時女友」,同時腳踏多條船讓孟嵐嵐當場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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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索旭也直接明說自己早就膩煩她了,隨即提出了分手,而孟嵐嵐也不是省油的燈,向索旭要20萬的分手費,最初索旭還不想給,然而孟嵐嵐就去他公司、家裡去鬧,最終索旭還是同意了分手。

然而孟嵐嵐雖然拿到了錢,可是內心卻更加空虛,反過來還去找索旭復合,願意不要這些錢,只要她和那些女人斷了關係,可是索旭完全不答應。

所以之後孟嵐嵐回到了老家,又找了一個公職單位,用那些錢買了一個位置不錯的房子進行投資,而已經年入30歲的她更是在情緒穩定之後,在母親的要求下去相親。

可幾年下來,孟嵐嵐都沒有碰到心儀的對象,無論怎麼比較都不滿意,最終她給相親對象定了一個要求,年入30萬以上,擁有50萬以上的房子,擁有40萬以上的車,年齡不能超過3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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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嵐嵐解釋說:「婚後收入必須由自己把控,可以沒有彩禮必須要有房子,並且不能和公婆同住,車子是身份的象徵,不能低於40萬。」

可這個要求在她們當地實在太高了,可孟嵐嵐始終都不願意降低標準,因此隨著她年紀的增長,除了對方年紀要求也隨著增長外,其他條件都不願意降低。

最終通過朋友認識了吳勇傑,今年38歲,離過一次婚,但是沒有孩子,擁有孟嵐嵐要求的全部條件,而吳勇傑對孟嵐嵐的外貌也比較滿意,雖然年齡大了一點,但是他不想找年齡太小的女人,希望再婚能平穩和安定。

然而說了幾句話吳勇傑就發現,別看孟嵐嵐年紀不小,可是她「少女心」卻真的不小,對於另一半要求極多,可是她自己能達到多少呢?吳勇傑說出了內心的疑問,孟嵐嵐似乎也被這樣的反問問過多次,因此十分流順地答道:「我有穩定的工作,還有自己的房子,工資加租金大概一萬左右,而且我漂亮提出這些要求不過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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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勇傑一聽也明白,她本身條件不錯才會提出這些要求,所以自己也不好說什麼,畢竟來之前就知道這些,也沒想反對,因為這些要求無論是工資還是房子都是自己的,只是一種代表,並不過分。然而最後孟嵐嵐說如果倆人結婚需要拿出來50萬彩禮。

這是之前孟嵐嵐從未提過的意見,這也令吳勇傑一愣,他們這的彩禮一般都十萬左右,可沒想到孟嵐嵐一說就竟然要50萬,孟嵐嵐解釋說:「之前不要彩禮是雙方都一婚,而現在我是一婚,而你是二婚,我就必須要50萬彩禮。」

吳勇傑詫異一下立馬笑說:「你的條件我都能答應,50萬彩禮也不是問題,然而我有一個問題想問你,你是一婚的話那你還完整嗎?」

最開始孟嵐嵐還沒明白「完整」是啥意思,明白之後立馬要發怒,而這時吳勇傑直接打斷了她的怒氣:「我沒有別的意思,我總算知道你為啥一婚都沒有了,這麼物質別說我有沒有這些條件,即使我愛你入心,我也不會給你,你繼續找你要求的男人吧。」吳勇傑說完轉身就走了,沒給孟嵐嵐任何回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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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戀愛本來就是你情我願,合則聚,不合則散,沒有那麼多情況,可是縱觀孟嵐嵐這些年的感情經歷以及單身到37歲的原因,不是她的條件太高,而是她即使到了37歲,還是依然看不明白自己,不懂得什麼是愛,什麼是生活。

孟嵐嵐第一段感情雖然被男友騙了,然而整整4年的感情,她真的能一直都不知道對方日常生活有問題?我不相信她不知道,而是她被男友大方的出手以及自己內心欺騙自己不願相信,知道看到了一切才不得不分手。

這就像魯迅所說:「你永遠叫不起來裝睡的人」,而孟嵐嵐在第一段感情的四年中就是在裝睡,可這樣的愛情卻永遠換不來幸福,被對方玩夠了最終花點錢一腳踢開,看似偶然可實則從最開始就已經註定。

而之後的相親,孟嵐嵐還依然走不出當時奢靡的生活,即使通過相親也要求非常多,雖然沒有明說,但她很明顯把相親男同上一任進行比較,不說收入比對方好,但是決不能比他差太多,可這樣的人為何要相親呢?最終遇到了吳勇傑提出彩禮五十萬,被他以「你不是完整地」進行羞辱,只能說她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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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個喜歡的人真的很難,特別是年過35歲以後的相親市場,碰到互相喜歡和吸引的更是鳳毛麟角,畢竟都有目的性認識,之前又沒有感情基礎,為何要把自己半輩子的努力奉獻給一個剛剛認識不久的人呢?

所以年輕的時候如果有愛,那麼請珍惜這段感情,不要等失去後再後悔莫及,同時有些感情真的不要用金錢來衡量,畢竟你挑別人的時候別人也會用同樣的眼光來挑你。

而作為大齡剩女,不要把眼光一直關注在對方的收入和物質上面,更要明白金錢帶來的不一定是幸福,找一個知人心,懂人意,愛你入心的人這比什麼都重要,相伴一生的是感情,而不是帶不走的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