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閨蜜去吃火鍋,我請客花了2110元,剛到家就看到她轉賬數目說:不能讓你虧大了

前兩天,我和閨蜜出去吃火鍋,兩個人一共花了2110塊錢,這錢是我付的,

回來以後我就收到她的轉賬,1055塊錢,我很奇怪,說好這次是我請客,幹嘛給我轉錢?

閨蜜說:這次吃太多了,不能你一個人付,你虧大了,收著吧。

她非要給,我說那你給我1000塊就好了,湊個整數。她說親姐妹也要明算賬。

這次的開銷比起我們以前的消費,的確高了不少,因為選了一家消費較高的店,

平時我們一起吃的飯,兩個人不會到1千塊錢,原本說好這次是我付錢,

因為上次吃飯是我閨蜜請的,我沒想到她非要把錢轉給我。

我和我閨蜜12歲就認識了,當時還在讀國中,一直到現在,我們大學畢業5年的時間,依舊是最好的朋友。

但儘管如此,我們在經濟上依舊分得很清楚,不管是出去吃飯,

還是平時的往來,該aa的基本aa,就算欠一塊錢都會堅持要還給對方。

而且,我們都是那種很害怕對方吃虧的人,平時我們轉錢的話,

就像這次一樣,基本都是多轉,湊整提起來。可能有的人說,這樣當朋友不累嗎?

真不累。

 

老話說,親兄弟還得明算賬,我認為越是關係好的朋友,越是應該刻意去經營,

特別是在彼此的經濟上面,最好不要有太大的糊塗賬,該怎麼算就得怎麼算,

彼此之間都不吃虧,或者是自己吃點小虧,這樣的關係才能長遠。

我去年家裡有事需要一筆錢,我閨蜜知道以後,就主動問我需不需要錢,

她手裡還有一筆存款,可以先借給我用,我最終沒借,解決了這事,

但這個年頭,她主動提出借錢給我的這份心意,我一直都記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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