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步入婚姻,我們就應該與原生家庭脫離。
與伴侶共同經營好小家,重視伴侶的感受。
何震(化名)由於沒有分清孰重,妻子向他提出了離婚。
02
呂佳(化名)與何震在大學相識。當時是呂佳主動追的何震,因為她覺得這個男生有上進心,踏實沉穩。
沒過多久,他們就戀愛了。
何震剛開始的時候,其實是難以向別人透露自己家的家庭情況的。因為他知道,呂佳的家境比較不錯,父母都在事業單位上班。他害怕如果自己說了,呂佳會看不上他。
因為他出身農村,是家裡的第一個大學生,下面還有弟弟與妹妹。
等到兩人打算見家長的時候,何震才正式開口向呂佳講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
令何震意外的是,她一點也不在意。
事實上,呂佳覺得,她喜歡的是何震這個人,又不是他背後的家庭。
何震原以為,只要過了呂佳這一關,他們的結婚就能提上日程。
事實上,事情並沒有想像的那麼順利。尤其是呂佳父母,死活不同意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嫁給了一個家庭條件那麼差的人。他們覺得,兩人奮鬥了那麼多年,就希望女兒可以站在他們的肩膀上,遇到更好的人。
但又奈何不住呂佳的一意孤行,最後父母還是心軟了,同意了這門婚事。為了讓女兒生活的條件更好一些,呂佳父母給女兒陪嫁了一套房,不僅彩禮免了,還給女兒50萬的現金。
在父母看來,能做的也就這麼多了。至於呂佳和何震過成什麼樣,那也不是他們能管的。
二人結婚後,生活中的矛盾接連不斷地找上門來。
剛開始,呂佳覺得,生活中最困難的就是住房問題,而父母也替他們解決了,她以為自己一定能和何震經營好他們的婚姻。
而現實的生活是,他們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
何震的腦迴路是,他現在跟呂佳結了婚,如今生活條件也很不錯。而自己父母,還在老家靠著打零工掙錢。他還有弟弟剛畢業,未來娶媳婦肯定需要花錢。妹妹也馬上要讀大學,用錢的地方也很多。
他想著,對於家裡人,能幫盡幫。要不然自己在這過著安穩的日子,父母和弟妹的生活卻苦兮兮的,他心裡也不是滋味。
呂佳並不反對丈夫的行為,畢竟她嫁給了何震。在她看來,何震的親人就是自己的親人。在能力範圍內的事,幫了也沒什麼。
令呂佳對丈夫不滿的是,何震打腫臉充胖子,想當家裡的「救世主」,家裡的很多事情都超出了他們的能力。如果幫了的話,會讓他們自己的生活水準降低。
呂佳不同意,但是何震偏要幫下去。為此,他們兩個人沒少吵架。
吵歸吵,鬧歸鬧,日子該過還得過。
呂佳不想她自己選擇的路,走這麼遠就走不下去了。她以為,只要她與何震有了孩子後,何震就會將他們的小家放在首位,為他們自己的生活考慮。
呂佳的這一想法大錯特錯。在何震眼裡,他弟弟和妹妹才是他最重要的人,妻子和女兒遠不如父母和弟妹重要。
女兒一周歲的時候,呂佳為了隆重的慶賀女兒的生日,找了場地,邀請了父母和好友來參加。前後費用大概花了三萬。
何震內心其實很心疼這個錢,他覺得小孩子就是過個生日,真沒必要花那麼多錢。
但是錢花都花了,想著還是讓妻子高興點吧,畢竟妻子也是一片好意,女兒的第一個生日重視一點也沒什麼。
他也就隱忍了自己的不滿,與妻子維持著表面的其樂融融。事實上,他在盤算,這三萬塊錢,夠他妹一年的學費和開銷了。
何震心想,只有這一次生日可以鋪張點,以後他堅決不允許女兒過生日再花那麼多錢。
等到女兒兩歲生日的時候,正好趕上何震弟弟結婚。
何震認為,弟弟結婚需要花不少錢,給女方的彩禮那麼多,再加上房子首付,弟弟一人肯定吃不消。而父母年紀也大了,手裡的那點錢還是讓他們攢著吧。
於是,他在沒跟呂佳商量的情況下,直接把卡里的錢轉給了弟弟。
而女兒生日,他想著能省就省。反正女兒年紀小,過不過也沒多大必要。
呂佳對丈夫的行為不解,她很生氣。
何震這才向妻子說了實話:「佳,不是我不重視女兒,女兒生日我也想給她大辦一場。可是我現在沒這個能力,咱家裡的錢,我給我弟轉去了。我手裡還剩兩萬塊錢,要不拿出一萬,給咱閨女辦個小型宴會。我把家裡好好布置一下,你把你爸媽邀請來,咱們一起吃個飯。這樣費用頂多花一萬塊錢。你看行不行?」
呂佳看到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不顧她們娘倆的感受,眼裡就只有他的弟弟、妹妹。當場發怒了,說:「你跟你弟和你妹他們過吧,我感覺你完全沒把我們的家當家,你的眼裡只有你的親人,哪裡有我和女兒,難道我們就不重要嗎?咱們離婚吧,這日子我過夠了!」
呂佳說:「房子是我爸媽給我的,該走的人不是我,你收拾東西,離開吧。」
何震怎麼也沒想到,好好的一家人如今只剩他自己了。
03
何震作為從農村走出來的大學生,身上背負了整個家庭的重擔。
所以他不敢忘記,父母為了他讀書,付出了多少心血。他想等到學成之後,報答父母。而報答父母的最好方式,他用在了幫助弟弟和妹妹上,這也相當於替父母減少了負擔。
但是,他沒有考慮到妻子的感受。其實既然結了婚,我們首先考慮的就是自己的小家,我們應該從自己的原生家庭中脫離出去,重視妻子和女兒的感受。
何震的經歷,在我們生活中也比較常見。面對此類情況,想給大家提兩點要求。
一,婚後,一定要重視妻子的感受。
婚姻的意義,就是兩個成年人,脫離自己的原生家庭,雙方在一起組成新的家庭。
這個時候,我們一定要重視伴侶的感受,事事與妻子商量著來。
倘若我們時常為了幫助自己的親人,忽略妻子的情緒,就一定會引起妻子的不滿。
我們應該重視妻子,先考慮好自己的小家,再去照顧背後的大家。而不能為了幫助自己的親人,絲毫不顧及妻子的情緒。
二,遇事講求分寸,不過度幫助。
即使結了婚,我們與原生家庭依然存在著各式各樣的聯繫。
倘若父母和同胞兄弟有了困難,我們應該竭盡全力,幫助他們度過危難。
但是,這一定要把握住分寸,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有限性。
我們不能因為有困難的是自己的親人,就不顧一切地幫助他們。原本自己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還想著拯救他人。這種行為就很不值得提倡。
打腫臉充胖子的事堅決不能做,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過度幫助別人。
這種行為看似幫助了別人,卻將自己推入了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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