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父母都心疼自己的孩子,不管自家孩子做了什麼,作為父母都會愛著自己的孩子,哪怕子女不孝,大多數父母都不會有怨言,而是選擇默默祈禱自己孩子能夠過得更好。
所以說作為兒女,無論到什麼時候,都一定要理解父母的苦心,更要在長大成人以後或者成家後回報父母,不應該像有些人一樣不僅不回報父母,還抱怨父母沒有給自己更好的家庭。
每一個子女孝敬父母,給自己的父母養老是應該的,拋開養育之恩不講,父母把你生下來就有著很大的恩情,千萬不要傷了父母的心,讓父母操勞一輩子在晚年生活淒涼。
29歲的李東自述:
在很多人的眼裡,他們都覺得我與妻子的婚姻是我高攀妻子,因為我與妻子的家境有著質的差別,我父母一輩子生活在農村沒什麼本事,家裡過著貧困的生活。妻子則不一樣,從小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大公司的股東,要不是在結婚時妻子認定我堅持嫁給我,可能我們就沒有現在的婚姻,更別提生孩子。
妻子對我的肯定我非常感動,所以在我們兩人結婚過後,我對妻子非常寵愛,基本不會與妻子頂嘴,成為了一個對妻子百依百順的男人,包括我的岳父母,對他們甚至比自己的父母都好。
因為在結婚的時候我們家的條件有限,所以只能湊出來5萬彩禮,當時的岳父母害怕我們過得不好,不僅沒嫌這5萬彩禮少,還陪嫁了一套房子,我與妻子結婚後一直住在陪嫁房裡,自然對我的岳父母非常感恩。
不過我也有我的難處,雖然我周邊的同事朋友都羨慕我娶了一個好妻子,尤其是妻子的家境非常優越,並且是家裡的獨生女,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妻子一家打心底里看不起我家,在他們的心目當中,我早已是一個上門女婿,尤其是看不起我的老家父母。
在生活當中我過得非常焦慮,同時也覺得自己非常沒用,在我與妻子結婚的這三年時間當中,我的父母來的次數沒超過5次,他們明白來了後可能會引起兒媳婦的不滿,破壞我們的夫妻感情,所以一直在家生活,盡量不打擾我們,對此我非常難過。
後來妻子懷孕,妻子在家就開始對我不停地抱怨:「你的父母一直生活在老家,現在我都懷孕了,還像以前一樣不出錢不出力這樣像話嗎?」
聽到妻子這樣說,我便在妻子生完孩子後把母親接了過來,準備讓母親當妻子伺候月子,母親來的時候在家帶了很多東西,大部分東西都是給妻子帶的補品,其中有我母親託人在外地買的土雞蛋和老母雞。
這些給妻子身體補充營養的食物,被妻子看到以後本以為她會開心,卻沒想到妻子表現得非常不屑一顧,總是和我說婆婆非常敷衍,我對此非常無奈。
看到妻子不冷不熱的態度,我母親在家裡表現得更加小心翼翼了,有的時候甚至都不敢說話,而且還在私下裡問我:「是不是媽帶的這些補品,兒媳婦不滿意啊?你要不去問問她喜歡吃啥,我再出去買。」
聽到母親這樣說話,我頓時覺得自己非常沒用,如果不是為了我,我的母親根本不至於在妻子麵前如此低聲下氣。
原本以為,把我母親接到城裡來伺候妻子月子,可以讓妻子與母親的關係變得更加融洽,不過此時我才明白並不是這樣。在妻子坐月子期間,我的岳父母基本每天都會來,但是他們來了以後什麼忙也不幫,一家人看著我母親自己忙活。
雖然不動手,但是我的岳父母卻愛動嘴,我母親就像一個傭人一樣,在他們的指揮下乾活,想吃什麼飯菜都要我母親去做,而我母親做完了後,他們卻說不合胃口。
母親每天都因為乾活累的上氣不接下氣,岳父母包括妻子仍然在挑母親的毛病,嫌棄母親打掃過的地板上有灰塵,嫌棄母親不會用家用電器,嫌棄母親沒有照顧好孩子,看到這些我的心裡越來越難受。
母親為了我這個家為了我的婚姻,每天忍辱負重,天天在家裡受委屈從來沒告訴過我一次,直到有一次我下班回家,看到了我母親因為幫岳父母幹活突然摔倒,這一摔似乎把我摔醒了,我母親為了我在家裡天天受氣,還遭到妻子一家的嫌棄。
我下定決心,在母親的反對之下,幫母親收拾好的行李,要把母親送走,還沒等出門,妻子就跑過來攔住我說:「你把你媽送走,咱家的衣服誰洗孩子誰帶?誰來做飯?」
妻子不說這些話還好,聽完妻子說了這些話以後,我瞬間暴怒,對妻子說道:「我家裡是沒錢,結婚時不如你家出得多,但我不是上門女婿,我父母更不是你們的傭人。我媽照顧你是情分,並沒有照顧你的義務,更沒義務伺候你的父母。」
妻子聽完我說的話就對我母子倆開始罵罵咧咧,說什麼我家窮不出錢還不出力的話,開始威脅我:「你家真是越窮越有理,如果你讓婆婆,我立即讓孩子跟我姓。」
聽到這話我母親直接慌了,在我手裡搶過了行李並與兒媳婦開始道歉,我委屈地哭了起來,母親卻說自己不委屈,在這裡伺候孫子和兒媳婦挺好的,看到這一幕,我狠狠的扇了自己兩個耳光。
母親最終還是沒有走,在這個家中變得比以前更勤快了,對兒媳婦百依百順,生怕兒媳婦發脾氣帶走孩子,雖然母親總說自己不累,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母親總是在半夜腰痛,但母親並不說每次都是強忍著幹活,害怕引起兒媳婦的不滿。
結語:
在這段婚姻當中,對於男方來說的確有著很低的成本,但正是因為娘家付出的成本,才讓他們在這個家裡有了絕對的話語權。
作為婆婆,一輩子生活在農村當中,雖然沒什麼大本事,但為了給兒子減輕生活負擔,任勞任怨地伺候兒媳婦一家人,這並不是一個婆婆必須要做的義務,但這位婆婆真的做到了,而且比別人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