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家庭都遇到這樣的場景,一到超市或者是商場,很容易孩子看到喜歡的東西就走不動路了,纏著你去買,如果你不給買,孩子就容易大哭大鬧。
如果這個時候我們向孩子屈服,我們可能就教會孩子學會——只要哭鬧就會得到我想要的東西。
所以當孩子去商店看到自己心儀的玩具而哭鬧不止時,有什麼好方法應對呢?艾姐分享給大家出一招,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為了準備與孩子互助合作,讓我們用不同的方式面對孩子在商店哭鬧,我們必須及早這麼做:
1、 和孩子一起找出可能有説明的處理方式:「是不是有什麼東西可以讓你不會在店裡哭鬧呢?」「帶著我在家裡玩的小玩具出門。」
2、 決定處理原則:「我們要怎麼樣做才能讓這件事情順利進行呢?」「趕快買完就好」,「如果這樣你就不會哭,我們就趕緊買完。」
3、 達成小小的協定:「我保證在45分鐘內買完東西,而你得保證在這段時間不哭不鬧。」
4、 讓孩子成為負責人:「買東西的時候,你也許可以當推車駕駛員或者當負責人,保證我們買齊清單上的每一樣東西」,「當頭頭管理推車裡的貨物或者是當警衛檢查」,「我們還有多久可以買東西?」
這樣做的好處:
1.願望單就像一個情緒臺階,讓他在最激動的那個時刻有一個疏導。
2.讓他接受延遲滿足,穩定情緒,讓他學會面對慾望時要學會等待。
約定,並不是為了可以控制孩子、讓孩子產生痛苦,而是為了讓我們遇見此事時而沒有氣憤和爭吵,有愛的同時也會有規矩,有滿足的同時也有選擇/限制。 約定的最終目的,應該是説明孩子更好地成長。
俗話說: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不要把對「孩子的放縱」當成是愛,作為家長我們要交給孩子 同理心、分寸感和界限感。這樣的話,孩子長大後才更有可能順利的學習和工作,愉快的和他人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