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子女,贍養老人是一件無法推卸的責任。要家庭幸福,
那就做一個孝順的人吧。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的人,才有對得起父母的疼愛。
這個世上,不管你走多遠,都走不出父母的牽掛,父母才是希望你越過越好的人,才是無私幫助你的人。
一般來說,父母跟子女同住養老,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
因為有句話說得好「我養兒小,兒養我老」,父母辛苦養育了子女,
而子女長大了就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可是,就這麼明明白白的倫理道德,現在很多年輕子女卻做不到,著實讓不少父母在晚年寒心。
不過,換句話說,如果子女願意把父母接到身邊同住養老,
那可就是一件很令人值得高興的事,也是萬千父母夢寐以求的事
但是因為一些不好的事例影響,卻讓有些父母對子女的贍養,有了抵觸和畏懼。
就如下面這位65歲的獨居老人張阿姨,前段時間唯一的兒子,
突然想把她接到大城市同住養老,這本來是一件很順心的事,
換做其他父母肯定會興沖沖的答應,可張阿姨卻這樣對兒子說道:
「我可以去你那邊生活,但前提你必須答應我5個條件!」
為什麼遇到如此孝順的兒子,張阿姨還要提出這麼多條件?下面就來聽聽這裡面的故事吧!
張阿姨的自述:
我今年65歲,算是一名孤寡老人。我50歲時候就提前內退了,本以為提早退休,
會讓我過上自在的退休生活,可是退休沒三年,我那在事業蓬勃發展的老伴,
卻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離開了,老伴的離開讓我從此墮入一個人守寡生活。
我有一兒一女,但他們也早早結婚嫁人。女兒很懂事,考上了外地的大學,
畢業留在當地並且也在那結婚生子,每年會回來看望一兩次,我也會過去住幾天。
我這個女兒沒讓我操過心,即便她生孩子坐月子,都沒找過我。
而我的兒子就讓我有點失望,從小就很叛逆,讀書也不上進,也許這就是我公婆寵溺的結果。
所以,我的兒子沒考上什麼大學,高中畢業去讀了三年技校,然後跑到大城市打工。
那時候的兒子,雖然已經步入社會,有了工作干,但還是要為我們兩口子操心操肺,
打工頭兩年,幾乎隔一兩個月就會向我們討錢生活。
我的老伴也是寵兒狂魔,什麼都順著他,兒子剛拿到駕照,想要買輛車開,
我老伴就二話沒說給兒子整了輛10萬的普通轎車,我說老伴「慈父多敗子」,
不應該給一個生活都成問題的兒子買這麼貴的車,頂多買輛二手車就好。
可老伴卻說:「買輛新車,兒子才好找女朋友,你才能早點當奶奶啊!」
的確,兒子那些年桃花遍地開,四年就換了5個女朋友,其實每個帶回來我都覺得挺不錯
可兒子卻沒個准,換來換去。最終在我退休那年,如願找到一個固定的對象結了婚。
不過兒子結婚,卻耗費了我們很多心血,給他首付一套新房,外加10多萬的彩禮。
雖然兒子結婚後,兒媳生娃和帶娃,卻沒讓我操心什麼,全都交給親家父母搞定。
但我們沒出力,卻出了很多錢,養育孫子的很多費用,幾乎都是我們出的,
可以說這孩子是為我們生的一樣,啥都要我們出錢養著。
老伴走後,我的生活變得拮据起來。每個月領著3000元退休金的我,
一個人生活倒是十分滋潤,可要我每個月接濟兒子一家,就難了。
所以,雖然老伴給我留下25萬的存款,和一套房子。但對於我這樣的家庭情況,
和這麼不爭氣的兒子,我覺得這點錢還是不夠的。於是老伴去世的第二年,
孫子也上了幼兒園了,我就對兒子減少了接濟,而同時,我自己也在默默地為養老做準備。
一個人的退休生活,我沒有選擇自甘墮落,而是去找了份保潔的活,
工資不多一個月也就1800元,但對我來說卻很滿足,至少可以拿來當做伙食開銷。
而我的退休金也可以存起來晚年養老。
不知不覺到去年的時候,加上老伴的存款,我就存下40多萬存款,
這筆錢也十分足夠了,所以我就沒再去做保潔,準備好好地去享受生活。
從去年開始我就頻繁去旅行,去公園跳舞,用豐富的娛樂愛好來減少一個人的孤獨感。
本來我一個人生活得好好的,誰知今年年初兒子突然一個視頻電話過來,
說我老了,他要把我接到大城市養老。當時我正好跟幾個好姐妹在喝茶,
她們聽到我兒子要接我同住,個個都為感到高興,甚至有一個對我家知根知底的老姐姐,
開玩笑地說我:「老張啊,你這個兒子終於開竅了!」
說實在話,我的兒子在外安家立業十來年,一直都沒說過要把我接過去同住,
如今突然提出這麼邀請,也是讓我欣喜萬分,好像我這個沒出息的兒子,開始懂得孝順了。
但是,當兒子提出接我同住的意見後,後面陸陸續續地跟我商量了很多東西,
兒子說我去他家住了,老家的車子就可以賣掉,房子也可以賣掉,
賣的錢就交給他保管,他會讓我餘生享福不盡的。
對於兒子這樣的想法,讓我心裡泛起了嘀咕,感覺兒子好像另有所圖似的。
但我也不好去揣摩,也不好去拒絕,畢竟我也老了,是時候讓兒子好好贍養我了。
就這樣,為了沒有顧慮地去兒子家生活,我就對兒子提出了一些要求:
「我可以去你那邊同住,但前提是你必須答應我這5個條件,這樣我才會過去!」
1、老家的車子可以賣了,但房子不能賣,這是我們在老家唯一的家,
賣了就沒有根了。還有就算房子要賣,也不會把賣房錢只留給你,
畢竟你還有個姐姐,她也是我的女兒,未來我百年過後,這房子是要你們姐弟倆平分的。
2、我現在每個月有3000元退休金,可以拿出點錢來作為我的生活費,
但不會太多,一個月1000元。而且我手裡的幾十萬存款,是我的養老錢,
是為了老了有個萬一做準備的,所以這錢我也不可能交給你保管。
不是我不信任你,只是我把錢交給你了,到時候你們就會大手大腳的花錢,
再加上我給你錢容易,可我要向你拿錢就可能沒那麼方便了。
3、我也一把年紀了,到了你家裡,我可以幫忙做點輕便的家務事,
買買菜做做飯我倒是可以的。但是要我承包家裡所有家務,或要我接送孩子,
這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因為我來是奔著養老來的,不是給你們做免費保姆的,
這不是我自私,也不是我懶惰,只是我對自己的一種珍重。
4、我和你們同住,你們不得干涉我的自由,我平時要去打麻將、跳廣場舞的,
或者我想去買什麼保健品、上什麼老年課,更或者我的一些飲食習慣,
生活愛好等等,你們也不能限制我。因為我花我的錢,滿足我的開心,那是我的自由。
5、如果我病到不能自理了,我不會求你們要怎麼照顧,也不會一直住在這個家裡,
「久病床前無孝子」這個道理,我還是懂得。所以當我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護理生活,
你們就把我送回老家,用我的錢給我請個保姆,然後你們姐弟倆,經常回來看望我就足夠了。
就這麼5個條件,沒有很過分,也沒有很極致。兒子也欣然同意,
一切遵從我的要求,並且還保證會對我好好的,我說不賣房就不賣房,說不上交養老錢就不上交。
如今我在兒子住了快半年了,確實一切都按照我的期望度過
每天就買菜做飯,唱歌跳舞,不會太勞累,也不會跟兒子兒媳有什麼爭吵,日子過得很幸福。
雖然現在才剛剛相處不久,不能確定未來就沒有什麼變數,
但是我心裡卻是這樣想「得過且過,過一天是一天」,
真到了兒子違背我的提出條件的時候,我也可以大方得體的退齣兒子的家,
回自己家養老,或去養老院。
其實,我提出這些條件的初衷,只是事先跟兒子挑明,把什麼醜話都說到前頭,未來才會活得很被動。
就比如過去很多老人,子女一提出要接他們到身邊養老,
他們就高興到沖昏了頭,什麼條件都不提,反而子女要他們怎麼做,他們就竭力怎麼做。
要他們賣掉老宅子,上交養老錢,並且要他們來家裡操持全部家務,做個免費保姆,他們也欣然答應。
可是,什麼都不提,事事順著子女的父母,最後都會和子女住得不愉快,晚年也活得不盡人意。
因為老房子沒了,不開心想走也沒地方可去;養老錢在子女手裡,要錢花時,
也要低頭跟子女拿,而且還不一定能要到。在家裡操心操肺,乾死累活,
到頭來累出一身病,可能還不會得到子女的體諒和關心。
所以,我們跟著子女同住養老時,一定要把丑話說在前頭,有啥條件就提啥條件,
但不要太過分。這樣子女才會明白我們的態度,
也才會依照我們的條件履行贍養義務,這期間也能減少很多矛盾。
說來說去,人老了就是要學會對自己好一點,對子女一些不合理的索求要學會拒絕,
別事事順著子女,還要把自己的健康和養老放在心上,別什麼都等著子女來搞定,
因為我們都是獨立的個體,要學會自我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