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是個國家公務員,但我和老公結婚的那年她就退休了,每個月有一萬八退休金。
婚後婆婆在鎮上住,我們在城裡自己住。
但是我怕婆婆一個人住會孤單,就和老公說要把婆婆接上來一起住。
婆婆和我們一起住之後,每天都會幫著我們做家務,
我們每天下班回家不用再因為太累而總是點外賣,就會有熱乎乎的飯菜吃。
一個月以來我們家的伙食費都是婆婆用自己的退休金出的,
我覺得我們不應該亂用老人家的錢,我就把錢都還給婆婆了。
後來我才知道,除了我每個月會給婆婆我們家的伙食費,婆婆還會私下問我老公要錢。
婆婆是一個很節儉的人,平常也不見她買什麼特別貴的東西,我有些納悶。
如果說是補貼小姑子,那就更不會了,小姑子的婆家條件也不錯。
我納悶婆婆到底把錢花去那裡了,但是我只是一個晚輩,
我沒有立場問她,說不定問了我們的關係就會鬧僵了。
後來我的孩子出生之後,婆婆也幫我帶孩子。
我就不再想著那件事了,我在心裡當做那是給婆婆照顧孩子的費用。
孩子6歲的時候,婆婆檢查出了得胃癌還是晚期了。
沒出一年,婆婆還是走了。臨終的時候,她也告訴我們她的錢放在那裡。
我們整理她的遺物時,果然找到了她退休金的存摺,但是上面一分錢都不剩了。
我們在一個抽屜裡看見有一張紙,上面是幾所愛心小學的扶貧名單,還有幾封信。
打開看是山區的小朋友寄過來的,都是感謝我婆婆對他們的資助。
我這才知道,婆婆是拿著自己的退休金做好事了。
我和老公決定今後我們還會以婆婆的名義做好事的。
同時提醒做公益志願者一定要注意:
(一)志願者必須有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一個樂觀向上的人才能有正常的心態去幫助別人。
才能體會到「送人瑰玫手留餘香」的快樂。
(二)志願者必須是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志願者在志願服務工作中心須誠實守信。
否則無論對服務對象,對志願者組織,對同伴都是一種不尊重。
(三)志願者必須有大局觀和團隊精神。
團隊精神的核心是協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全體成員的向心力、凝聚力。
志願者一般參加的都是有組織的公益活動,說話處事必須胸中有大局、心中有他人。
意氣用事,呈一時口舌之快,罔顧團隊的人不是一個合格的志願者。
(四)志願者必須有包容和團結精神。志願者應該善於聆聽、善於勾通,
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心胸豁達開闊,有協作意識和團結精神。
(五)志願者必須尊重他人。志願者走進一個志願者的集體,就象一滴水匯入大海一樣.
只有這樣才不至於乾涸,才能永遠保持活力.在志願者的集體中,任何人都需要尊重周圍的同伴。
象象對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樣,以最親近的平等的態度對待集體中的任何人。
志願者應該尊重組織尊重同伴, 尊重服務對象的人格,尊重服務對象的隱私權。
(六)志願者必須守時守紀。志願者要積極地參加志願者集體的活動,
特別是不要遲到早退,更不應該隨意缺席。
有事還是要事先請假,讓組織者有一個準備。絕不能因為一個浪費一個團隊的寶貴時間。
在會議上或者在與人交談中,不要隨意地插話,隨意地打斷他人的發言和講話,
應該善於學會傾聽他人的意見。幫助他人,快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