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瞿宏英,今年53歲,家裡有兩個兒子,老大已經結婚,還剩下老二,因為老二從小就不聽話,在村子裡是一個人見人恨的孩子,而他也一直是我的心頭病。
因為這樣,至今還沒結婚,前陣子談了一個女朋友,說是在外面打工認識的,把女孩子帶回家的時候,我很高興,看見這女孩我就喜歡。考慮到兒子年紀不小啦。加上女孩子已經懷孕。讓我做媽媽的心裡也高興了許久。想著他結婚以後或許就能慢慢的懂事,於是我便開始籌備了他的婚禮。
因為年紀大了的緣故,家裡也沒什麼存款,我就簡單的給女方家裡湊了28000(約13萬台幣)的聘禮,這錢還是東拼西湊的,心想著。兒子能夠成家,我這當媽的心裡這塊石頭也算掉下去了。
可是直到新婚的時候,兒子都整天往外跑,有時候麻將室一坐就是一整天,而且還整天遊手好閒,看著這麼漂亮的兒媳婦,心裡有時候確實有點心疼。但是沒辦法,作為孩子他媽,都希望兒子能過好,成才,能找到這麼漂亮的媳婦,還能給他生個娃,這是他上輩子的福分!還有我自己也存了一點私心。就是希望他能早點成家立業,有個重新的認識。
但是就在新婚夜,我出來上廁所,看見兒媳婦難受的坐在婚房門外,遲遲不進婚房。當時我就感覺到不對勁,跟過去一看。兒子已經醉得不行。倒在了床上,而且她用手指了指床單上的血跡,當時把我嚇壞了。我才細心的看了看兒媳婦,原來她褲子上全是血跡。
她說:「強子(我兒子小名)喝醉了,新婚夜想和我親熱,因為懷孕了,所以我拒絕了,但是強子卻用腳踢我,還踢肚子,然後他就睡著了,而我流產了。」我看著哭泣的兒媳婦,心裡很心疼她,更心疼我的孫子,我趕緊把她送去了醫院,女孩子這時候是需要特別注意的,不然會落下一輩子的病根,第二天我把兒子送去了警察局,我覺得應該給他一個教訓,而他卻說我不是她娘,哪有親娘送兒子去警察局的。
現在我什麼也管不了,我想把這個兒媳婦送回家,讓她重新找個好人嫁了,跟著我這不爭氣的兒子,遲早要毀掉,哪怕兒子一輩子不認我這個媽媽,我覺得也要這麼去做,大家覺得我這樣做合適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