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叫王曉芳,來自農村,是獨生女。
我和老公在同一所學校上大學,雖然所學的專業不一樣,但做校外兼職時碰到了,彼此都有好感,就在一起了。
畢業後,我在省城工作,他成了一名海員,月薪5萬多。
我們倆感情挺好的,但每次在涉及到他父母的事上,就很容易吵架。
他老家在一個山溝溝的地方,還有個弟弟。他一直覺得家裡比較困難,供他和弟弟上學不容易。
所以總想報答他父母,我倒是沒意見,但是老公每次都做得太過頭了,完全是愚孝,讓我生氣又無奈。
2
結婚時,我們用兩個人的存款,再找朋友借了一部分錢,在省城首付了一套房子。
公婆沒有給彩禮和買三金的錢,只有酒席的錢是他們出的。
好在,我爸媽給了我6萬陪嫁。這些錢,我原是想留著懷孕的時候用。
但沒想到,在我們結婚後的第二天,公婆讓我拿出兩萬給他們,說酒席錢是他們借的,現在要還給人家。
我當時都懷疑自己聽錯了,很不高興地說:爸媽,你們收的禮金也有兩萬吧,剛好可以拿去還別人的錢,為什麼要我出錢?
公婆有點尷尬,還沒回答我,老公卻搶先說道:你那不是有6萬嗎,就拿兩萬出來給爸媽吧。
我嘲諷地笑了:你們家可真的會打算盤,娶一個媳婦一分錢不花,還要用女方娘家給的陪嫁來出酒席的錢。哦,對了,你們還掙了幾萬禮金。
我老公黑著臉,把我拉到房間,說我不該這樣和公婆說話,會讓他們很傷心。
我真的挺無語的,並堅持不給錢。我對老公說,要是他繼續逼我,咱們立馬就去離婚!大概是怕我真的鬧離婚,他暫時消停了。
但是老公在婚假結束的前一天,又來求我,說他馬上要隨船去工作了,一去就是幾個月,家裡的事不處理好,他不放心。
想到他的工作性質,為了讓他安心,這筆錢我還是掏了,但是心不甘情不願的。
3
幾年後,我的兩個閨女都出生了,一直是我媽在幫忙帶。
當初坐月子時,我原本想讓婆婆照顧一下,婆婆說她不習慣。讓她幫忙帶孩子,她說要上班,而且在別的城市也住不慣。我就沒強求了。
婆婆當時在老家的製衣廠上班,一個月2000多。公公在看大門,一個月大概也是2000多。
不過他們的日子依然過得緊巴巴的,因為他們每月都把工資補貼給小兒子。
小兒子倆口子都很會享受,女方結婚後,沒上過一天班,男方找工作怕苦怕累,只找輕鬆的活。所以他們經濟比較緊張,公婆很心疼,就把自己的錢都補貼他們了。
我老公心疼公婆沒錢,每個月偷偷給他們打5000的生活費。
我知道後,都快氣瘋了,對老公吼道:你爸媽自己又不是沒錢,他們願意過得苦哈哈的,把錢給你弟,那是他們心甘情願的。為什麼要我們給生活費?
老公爭辯道:我爸媽也是無奈之舉,更何況我現在月薪5萬多,給5000我爸媽當生活費怎麼了。
我真的要被氣笑了,對他說:你月薪5萬多,每個月要還多少貸款,要多少生活費,你計算過嗎?而且你是每月都有5萬嗎?現在大環境不好,你一年才上幾個月的班,掙多少錢,有算過嗎?
如果你父母真的需要這些錢,我們再怎麼困難,我也會給。可是他們並沒有,是要把錢給你弟一家。我們憑什麼降低生活水平,拿錢去養你弟他們?
老公卻說,他無法阻止公婆去補貼他弟,只能給他們一些錢,那樣他們手頭更寬裕,日子自然過得好些。
見他這麼頑固不寧,我和他冷戰了很久,一直沒理他,他才沒有繼續給公婆生活費了。要不然,還不知道,他要繼續間接地養他弟弟一家到什麼時候。
不過,我平時會經常置辦一些東西給公婆。我想著,給東西,他們總沒辦法拿去補貼老公弟弟一家了。
4
今年,公婆突然同我們商量,他們住山溝溝的地方,交通不方便,離醫院也遠。
他們想到縣城買一套房子養老,希望我老公能幫忙出資。他們已經看過了,有一套二手房,全款35萬。
老公一口答應了,還讓我提前轉出35萬到活期,然後再給公婆。
我沒說話,立馬和老家一個關係很好的親戚聯繫了,並詢問了相關的事。
他們說,沒聽說公婆要買房子,而且公婆經常和他們說,在城裡住不慣,就喜歡鄉下,所以他們不可能想在城裡養老。倒是老公弟弟和弟媳一家說,孩子要上小學了,在山溝溝不方便,想去縣城買房。
一切明了,所以我不可能給這錢的。
但老公知道了,依然要打錢,並安慰我:不會的,房子到時候買了寫我爸媽名字,又不會寫我弟名字。
我最大的底線是,買房可以寫我和老公的名字,而且事先講明,只能公婆住,其他人不能住。否則房子我們就隨時收回來,而且以後再也不管公婆了。
老公聽完,情緒很激動地說,這像話嗎?給他爸媽買的養老房,寫我們的名字,這樣防著他們。到時候,他爸媽得多難過,所以他堅決不同意。
老公還讓我懂事一點,不要斤斤計較。
5
我冷笑了起來說:可以,你可以買。
然後又發狠地說:你如果真的敢買,我不會阻攔,但我會馬上轉50萬給我媽。
我媽只有我一個女兒,又幫我們帶大了兩個孩子,做飯做家務,我也得給她買一個養老房。我應該好好向你這個孝子學習!
我說完後,老公臉上的笑容僵住了,他勸我說:我們倆手頭也不是很寬裕,壓力也很大。給我爸媽買一套養老房已經是在擠錢,哪能還有50萬再給岳父岳母他們。
我也不想和他浪費口舌,過多爭辯了,只說:我不管,如果你給你爸媽35萬買房,我就給我爸媽50萬,另外15萬就算是這麼多年,我爸媽幫我們帶大兩個孩子的工資。
後來,老公終於沒有再提給他爸媽買養老房的事。
如果以後他還是想買,我絕對會堅持寫我們的名字。而且會先買一套更大的房子給我爸媽養老,那樣才算公平。
反正,我不會再慣著他繼續去補貼婆家人了!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