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1歲,和老公結婚2年了,算是大齡才結婚,也算是高齡產婦了,剛生下女兒5個月,這個月子做的真的是很憋屈,很無奈。
我老家是在一個小城市,這裡的人都很安逸,有車有房有工作就很滋潤了,而我不安於這種生活,所以我當初想考大學考出去,最後就不回老家的城市工作了,結果大學沒考上上了大專,學了計算機專業,學的是軟體測試,大家也知道,IT行業裡面男的居多,我學歷又不高只好努力工作先賺點錢再說,我父母經常說我家就我一個閨女,沒必要太拼,早早找個好人嫁了就算了。可我一直也沒找到合適的對象,也不是我太挑,就是找個三觀各方面都相同的真的很難。
直到我29歲那年,經聚會認識了老公,他瘦瘦的戴著個眼鏡,看起來和我是一行,沒想到還真是,他在另一家公司做程式設計師,我們共同語言很多,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戀愛期間我才知道他家是農村人,家裡還有一個弟弟但是早就結婚了,和他父母在一塊生活,因為他家離縣城不遠所以他弟在縣城上班,他弟的兒子都2歲半了,哥哥這才找到對象。可我不嫌棄他,他說在省會買房他怕是買不起,我也理解,雖然我父母不想讓我嫁給他,但我執意要嫁,父母擰不過我,最後我父母出了30,我自己多年攢的10萬付了首付,他的錢也沒多少,幾乎賺多少都寄回去給他媽了。我們結婚婆婆給了3萬彩禮,父母說無所謂吧,把三萬都給我帶回來算是小家的啟動資金,最主要的是以後好好過,老公對我好就行。
婚後我的錢還房貸,因為寫的是我的名字,老公的錢用來開銷,剩下的他經常給他媽寄錢,我很不滿意,我說我們都有家了,得攢錢將來要生孩子,用錢的地方多了,老公卻說他媽在農村很可憐,就種地也沒收入,我說不還有弟弟?你操什麼心啊!他說不行,不管多少每個月都得給點,我看他媽也確實可憐,就默許了。
可我生了女兒之後一切都讓我受不了了,婆婆嫌棄我生的女兒,說是賠錢貨,我坐月子也不管我,我只好叫來了我媽,我月子就做了一個月,我就該幹嘛幹嘛了, 然後我和老公商量請個保姆吧,要不影響我上班,可他死活不請,說費錢,我說那怎麼辦,他說讓我媽帶,呵,合著拿我媽當免費保姆了?我不同意,他說他不管。婚前的好現在看來都是假的,太諷刺了!我奶不好,後來就托朋友幫我帶進口奶粉,確實是挺貴的,但我想給女兒最好的,這樣下來我錢也不夠了,就管老公要錢,他卻說都給婆婆了!我氣不打一處來,不知道我們有孩子嗎?我給婆婆打電話,婆婆卻說老公給他錢是應該的,我生個賠錢貨不管怎樣養大就行了,以後我老公賺的錢都得給她,她要養她孫子(小叔兒子),而且我的房子以後我女兒也不能繼承,給小叔的兒子。我呸,我真想吐她一臉!我和老公大吵了一架,我告訴他,他要是默認他媽這樣做,別怪我翻臉離婚,反正以後日子長呢,房子也是我的名字,他連廁所都分不到,老公卻說那畢竟是他媽,別太計較。我告訴老公了,以後工資交我,不許給婆婆打錢,要是做不到,就離婚!
我也不知道我做的是不是太絕了,但我絕對忍不了婆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