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80 、90後,有很多都是獨生子女。家裡只有一個女兒的,父母老了之後,面臨著比較嚴峻的養老問題。

女孩結婚之後,往往要相夫教子,身上還肩負著照顧公公婆婆的責任。父母也需要自己照顧,可是很多時候,婆家人並不理解。

還有很多婆婆不講理,甚至會說出「沒有兒子,老了就應該去住養老院。」這樣不負責任的話。其實女兒和兒子都一樣,小兩口對待兩邊父母都是平等的。如果婆家人在這個問題上強硬阻攔,是很自私的一種做法。

如果在這件事情上,與丈夫溝通無效,很有可能面臨著離婚的危機。俗話說愛屋及烏,女人嫁入婆家,肯用心的侍奉公婆,其實也是因為愛自己的丈夫,所以才愛著他的家人。反過來講道理也是一樣的,如果丈夫覺得照顧岳父岳母是吃虧的一件事情,那麼只能說明一點,這個男人愛的根本就沒有那麼深。

「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與其在這段感情中,只能付出,只能去愛,而不被愛,不如換個活法,好好的愛自己的父母,愛自己,把自己從不快樂的家庭中解脫出來。

男人也要明白這一點,錢雖然是很重要的東西,但是換不來感情。如果不善待妻子,不善待岳父岳母,那麼沒有女人願意和這樣的男人走到最後,很有可能會到老年孑然一身,周遭只剩下孤獨。

錦涵和史飛結婚,兩個人都是獨生子,年輕的時候兩邊老人都疼愛他們。人到中年,父母身體越來越差,需要他們兩個人照顧,漸漸的負擔也越來越重。丈夫的言行舉止,讓錦涵有了離婚的念頭。

自私的丈夫。

錦涵和史飛有一個兒子,眼下也快大學畢業了。錦涵的父親前幾年因為疾病去世,只剩下了母親一個人。這兩年,母親的身體也越來越差,雖然能夠照料自己的生活,但是身邊也越來越離不開人了。

「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錦涵想把母親接到自己家裡來照顧,可是丈夫對這件事情不同意。史飛的父母都還健在,老兩口能作伴,在家裡請了個保姆,日子過得逍遙自在。所以他覺得如果岳母搬到家裡來住,這件事情對他而言就極不公平。

於是他想出一個主意,對錦涵說:「想讓你的母親來咱家住,也不是不可以。咱孩子越來越大,不如把這套留給孩子。咱們再買套新的,要4室2廳,你我一間,你母親一間,孩子們要回來住的話,也有他們住的地方,將來有了孫子孫女,那一間房子就留給他們。

錦涵一開始覺得丈夫這主意其實也挺好,非常憧憬有了新房以後是什麼樣的感覺。而丈夫話鋒一轉,對她說:「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聽了這話之後,錦涵的眉頭皺了起來。她問:「如果我媽不出錢,你的意思是她老了之後,我們就對她不聞不問了唄。

史飛說:「別把話說的那麼難聽,現在房價那麼貴,咱們兩個把孩子供到大學畢業,除了給他買房,到時候還要給他準備彩禮,且有花錢的地方。買房是大事,你媽手裡有這麼多錢也沒有其他用處,不如換成房子,這樣咱們的日子也好過一點。只要她活著,咱家就永遠有她一間臥室。

老公說出這樣的話,把錦涵氣壞了。男人真的是忘恩負義,想當初,公公婆婆都沒有養老金,所以都想賺點錢,沒有人肯幫他們看孩子。孩子三歲之前,幾乎是長在姥姥家。那時候老公感恩戴德,從來沒提過給岳父岳母一分錢。

現在孩子大了,岳母需要人照顧了,他張口就是要50萬。這樣的男人,怎麼能讓錦涵不寒心。錦涵故意又問了一遍:「如果我母親不出錢,是不是就不能住到我們家?

「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老公說:「你要非那麼理解,我也不給你爭執。這件事你可以先給岳母去商量一下,讓她把老房子賣了,然後拿出50萬,她還能剩不少錢。」

錦涵沒搭理他,和男人冷戰了好多天。史飛覺得妻子這兒說不通,於是直接去找岳母,希望自己能做通岳母的工作,這樣買大房子的壓力就會小很多。

清醒的岳母。

岳母知道史飛的來意,問了他三個問題:「第一,孩子大學還沒有畢業,買房子真的這麼著急嗎?第二,如果真的給他50萬,那麼房產證上到底要寫誰的名字?第三,是不是給了他這50萬,往後自己身體出了任何問題,他都會負責到底?

岳母是快70歲的人了,聽到她這樣一問,史飛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岳母接著說:「這樣吧,為了不影響你們的感情,我也不願意和你們一起相處。我不會去你們家住,也不會給你這50萬。我會找一家自己喜歡的養老院,過幾天就搬過去。如果身體出現了任何問題,這套老房子,就是我的救命錢。

史飛知道自己要錢沒戲,甩手走出了岳母家。這件事情被錦涵知道了,頭一次覺得自己的老公這麼無恥。她對老公說:「如果我母親現在病了,需要花錢,你會怎麼做?」老公說的決絕:「她不幫我買房子,我雖然可憐她,但是我自己的日子也要過下去。我要照顧好咱們的孩子,所以不可能把所有的積蓄都花在她的身上。」

「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看著如此冷漠的丈夫,錦涵有一點點泄氣。現在他能這樣對待老人,以後就能這樣對待妻子。與其與這樣的人走到生命的盡頭,不如像母親那樣,凡事靠自己比較好。

於是,她與史飛協商離婚。兩個人領了離婚證之後,史飛仍然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錦涵買了一套小公寓,離婚的時候分了一點積蓄,兒子跟了父親。在這件事情上,兒子也覺得父親做錯了。

他對父親說:「是姥姥把我看大,在這個世界上,我和姥姥最親。姥姥病了,需要花錢,我就努力去賺,哪怕讓我付出所有,我都會救她。

兒子的話,讓史飛陷入了沉思。這才覺得自己做的有些過分,似乎是有些太不近人情了。這時候他想再挽回妻子,可是妻子已經不想再給他機會了。

不要用金錢去計算親情。

雖然把岳母也叫做媽,但是在男人心中,並不會真正的把她當成自己的親人。男人更看重的是利益,覺得自己理智一點是沒有錯的。

如果真愛一個人,會把這個人放在第一位。哪怕知道自己這樣做是吃虧的,也甘之如飴。如果真正的把岳母當成一家人,就不會出現事事談錢這樣的情況。在他開始談錢的時候,就已經暴露了他自私的真面目。

「你媽要養老,咱家要買房,讓她出50萬,我給她留間臥室」

感情經營到這個份上,女人會很失望。在這樣的婚姻中,沒有安全感,沒有溫度。有很多女人可能不會離婚,但是也不會再愛這個男人。會慢慢的減少自己的付出,兩個人在一起,其實也沒有了任何意義。

夫妻之間,要共同面對所有的難題。所以,彼此的父母,就要用心去照顧和維護。兒媳怎樣對待公公婆婆,女婿就要怎樣對待岳父和岳母。

不要和家裡的人提條件,如果子女們需要幫忙,作為父母的肯定不會袖手旁觀。如果在孝順之前,先把條件講下,那這樣的孝順,也變成了帶有要挾的意味。

對於這樣的人,老人是比較寒心的。寧可自己為未來做打算,也不敢把錢交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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