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父母是將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的人,是他們將我們養大成人,同時他們也是我們應該感激的人。他們年輕的時候養育我們,我們長大的時候贍養他們。但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值得被尊敬和感激。

現實生活中有那麼一些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當中,讓孩子們感受不到來自父母的愛,他們也許有很多孩子,但他們將他們的愛已經全部傾注在了其他的孩子身上。甚至在物質方面也會對一些孩子有欠缺。更有甚者,只生不養。

對於父母,我們的確是要感激,但並不意味著愚孝。要母慈子才孝,如果你面對的是一個從小便對你不好的父母,對於他們的感恩,有時是不必要的。在你幼時,他們並沒有給予任何東西,當父母年紀大了時只會向你索取。

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01.成家前的丈夫

王艷紅在23歲時便和自己的丈夫李軍結了婚。兩個人從小就生活在一個村子裡,可以算得上是青梅竹馬。所以王艷紅對於李軍家的事情也比較了解。

李軍的父親在婆婆剛懷上李軍的時候,便離開家去當兵了。家中只有婆婆一個人照顧家務和父母,同時還要兼顧家裡的地。在孕期時,婆婆並沒有得到足夠的營養保障。李軍是婆婆早產生下的。因為家中沒有頂樑柱,婆婆月子都沒好好做。

在照顧家中事務的同時,還要養一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年輕的婆婆對於李軍的出生並不歡喜。這個孩子雖然是個男孩兒,但他讓自己吃了太多的苦頭。

在李軍三歲的時候,公公退伍回家了。沒過兩個月,婆婆又懷孕了。這次婆婆是在丈夫的照顧下度過的孕期,期間身體營養更是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十個月後,婆婆又生下了他們的二兒子。

小叔子是在婆婆和公公最恩愛的那段時間生下的,而且公公退伍的時候,李軍已經三歲了,兩人之間的關係並不親近。二兒子的出生是家裡比較富裕的時候,婆婆也不需要每天起早貪黑。所以自小婆婆便是偏愛小叔子的。

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家裡的農活兒,每次都是吩咐李軍去做,不捨得讓小叔子下地。在那個年代讀書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李軍讀到高中的時候,公婆便不讓他讀了,回家照顧家裡的地,或者跟著鄉里其他的年輕人外出打工,補貼家用,供弟弟讀書。

後來兄弟倆都到了成婚的年紀,李軍當時在外打工,家裡便給小叔子說了一門親事。公婆用李軍打工多年積累下來的存款,在新的基地上蓋了一棟房子給小叔子夫妻倆。

由於李軍在外打工,公婆便以此為藉口。讓他再掙幾年錢,不急著結婚。

02.李軍結婚

李軍沒過一兩年就回家了,也到了成婚的年紀。家裡的親戚看他年紀大了,也勸說公婆給李軍說一門親事。雖然公婆也不願意,想讓他繼續給家裡掙錢,但村子裡這麼大的女娃都結婚了。在親戚的介紹下相看到了王艷紅家。

王艷紅自幼便跟李軍長大,王艷紅家人也很願意,但面對女方父母提出的800元的彩禮,公婆推脫自己沒錢,讓李軍自己拿錢娶媳婦,而且家裡面也沒有房子給李軍和王艷紅做新房。李軍在外打工時,每個月省吃儉用,把剩下的錢早都郵回家裡了,自己身上並沒有錢。

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而且他也不願意委屈王艷紅,弟弟結婚時,父母還能拿出錢蓋棟房子,結果自己現在要結婚,連800元的彩禮都不願意給。甚至家裡面,連讓王艷紅可以體面住進去的房子都沒有,家中的老院是二十幾年前用土蓋的房子,兩三年沒有住人,都有一些屋子塌掉了。

李軍也認清了父母偏愛弟弟的事實,並在村裡好心人的幫助下,將房子修補了一下當做新房,但給女方的800元彩禮,他實在是拿不出來。兩家都是一個村子的人,王艷紅家也知道李軍的品性,而且王艷紅從小便當李軍當哥哥崇拜,雖然沒有彩禮,但這樁婚事還是成了。

成婚後,公婆也並沒有跟小夫妻兩個人一起住,而是住在小叔子家。過了一兩年,兩個人的孩子便出生了。兩人在家中靠種地為生,只得將孩子送到公婆那裡照顧,孩子年紀還小的時候,不懂,後來年紀大了,給父母說,奶奶不給自己吃東西。

面對母親的這種行為,李軍也很是氣憤,之後兩人便不再把孩子送到公婆家,而是選擇自己照顧。但漸漸的種地並不能夠養活家裡四口人,一家四口便搬去了城裡,李軍也是一個有上進心的人,一家人便徹底在縣城裡面安了家。

對於李軍家,婆婆一直都是瞧不上的。房子破,家裡也沒什麼錢。再加上那個時候聯繫不方便,王艷紅夫妻兩個人也不回村子裡了,便和婆婆之間的聯繫斷了。

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03.陌生電話的聯繫

之後過了26年,兩家人各自生活的很好。這時的婆婆也已經73歲了。兩家人之間其實也沒有什麼聯繫了。

但沒想到就是在這一年,有一個陌生的電話打到了李軍的手機上。電話那端的人自稱是李軍的媽媽,讓李軍回家商量事情。王艷紅知道後便和李軍一起回了村子裡。

到了小叔子家後,李軍才知道,原來婆婆叫他們回去,是因為小叔子家中出現變故,婆婆想到了夫妻二人,想讓他們把自己接到縣城裡去養老。王艷紅自是不願意的。

婆婆看到王艷紅這樣反對,說,我知道你肯定是怨我家當時沒給你彩禮這件事。我現在就可以把那800塊錢的彩禮補給你,以後你給我養老。

王艷紅冷笑道,你還當現在這800塊錢跟以前的800塊錢一樣啊,反正我嫁過來啥也沒有,我是絕對不會給你養老的。婆婆說你想蒙我,想得美。現在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哪是你不想就不想的,不要讓大家都難看,我告到政府就不好了。

李軍沒想到自己媽媽甚至想通過法律的手段逼迫自己,便回道,反正現在家裡房子和存摺的名字都是王艷紅的,大不了我們兩個去民政局離婚,她把房子存摺都拿上,到時候我看是我養你還是你養我。

26年沒來往的婆婆,73歲那年,補給我800元彩禮:以後你給我養老

婆婆大罵李軍白眼狼。但對於李軍所說的,自己又無法解決。他都拿離婚這件事出來做藉口了,自己也阻擋不了兩個人的婚姻呀。

最後這件事情只能不了了之。兩家之間恢復了之前不聯繫的狀態。

父母對於我們的養育之恩的確很重要,但不一定是所有養大了我們的父母都值得被尊敬。有那麼一些人,把我們帶到這個世界上以後,他們並沒有承擔自己的責任。在年少的時候,他們並沒有給予我們關愛。甚至在那段時間就想著如何利用孩子為他們謀求利益。

孩子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是帶給自己不幸的開端,也是他們想要試圖甩脫的累贅。也許孩子的到來,將會給這個家帶來不小的負擔,但同時他的到來意味著家族新生命的延續,讓家庭的未來更加擁有希望,也是支撐著老一輩的人,繼續前進的動力。

同時對待這樣的父母,孩子更要做的是認清現狀。不能因為盲目的感激父母,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愚孝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