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同事吃飯每次都是我買單,我決定「這樣做」後,從此她再也不和我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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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場中,每個人都有那麼一兩個飯友,而飯友的作用,就是中午結伴去吃飯,化解一些不必要的違和感,飯友在職場扮演重要角色。

一邊吃飯,一邊談著職場生活中各種奇葩笑料,這是再正常不過的職場片段,這種情景在公共場合一點也沒有違和感,不像一個人吃飯,總覺得感覺怪怪的。

其實,飯友就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不會讓你一個人在公共場合吃飯顯得尷尬。

記得剛去公司上班的那段日子,我沒有認識的人,同事互相不熟,每天中午要一個人出去吃飯,在飯店一個人佔著一張大桌子,經常有人問桌子有人嗎,我都以他/她不來了為藉口讓他們坐下。

也難怪,剛到公司上班,肯定是得有一段一個人的孤獨。

第一個飯友還是半個月後才結交的,之所以找到那個人當飯友,是因為他和我一起入職的,在之前的半個月裡,也一直碰面,但互相都不說話,各自單獨行動。

那天,公司舉辦晨會,正好抽中我們兩個,活動是職場禮儀,要互相做自我介紹。就從那天起,中午吃飯的時候我都會叫上他,一來二熟,我們就成了飯友。

剛開始,互相了解還不算太熟,也可能是礙於面子,每次吃飯都要搶著付錢,第一天我付了款,當然,我爭過了他,其實還算不上是爭,就是要付帳時,他扭扭捏捏的不做反應,我臉皮薄,只好說我付。

一個下午都要過去,也沒見他給我還錢,心想他可能第二天會還帳的。

可是第二天,在買飯的時候,他卻只付了自己的,我的還是店家提醒我沒付錢才反應過來,當時很尷尬,心想他怎麼會這樣。

最後,我認為他可能是忘了,就當請他了吧,畢竟是飯友第一次吃飯,得祝賀一下。

事情發生一次,還可以接受,但經常隔三差五的讓人付帳,之後又一聲不吭,不還錢,這就是人品問題了。

一個月賺錢都不容易,我們只是職場生活中每天吃一次飯的飯友,沒必要這樣坑人吧!

後來的日子搞得很不愉快,雖然每天還一起吃飯,但基本就不怎麼說話,他讓我付錢,我就謊稱自己身上只帶只夠買一個人的飯錢。

就這樣經歷了一個月後,他就不再和我吃飯了,中午下班和另外一個同事去吃飯。

我又成了一個人,反倒是感覺很舒服。

他前前後後共有五百多塊沒給我,這也是我遇到最奇葩,臉最厚的一個人,愛貪小便宜,貪不到便宜就不理你。

後來過了十來天我又有了新的飯友,就是他第二個飯友,是那個同事先不和他吃飯的。

現在奇葩一直是我們兩個的共同談資,每次說起他都會臭罵一頓。

從那以後,我和任何飯友一起吃飯都是AA制,互相不佔便宜,也不願意不小心忘了,讓別人心理不舒服。

所以,那個同事,你不做我的飯友,我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