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母親因為車禍離世,隨後父親帶著五萬元的賠償款再婚。七歲的女兒在父親再婚後,從沒有進過父親的家,也從沒有得到過父親的任何幫助。她在爺爺奶奶家長大後,選擇了遠嫁外地,這些年她一直沒和父親聯繫,父親也沒有主動聯繫過她。
本來女兒以為再也和父親沒有交集了,哪裡知道父親自從生病後,就一直希望女兒前去探望他。
在電話中聽到父親如今已經沒有能力支付各項費用後,女兒一直沒有去看望過父親,也沒有明確告知父親自己什麼時候會回來。拖了一段時間後,女兒被同父異母的弟弟從幾百里以外的老家找了過來,直接給了她兩個選擇。父親再婚後,女兒就沒有再進過父親的家門!
蘇麗今年33歲,她自從出嫁後就再也沒有回過老家,也很少和老家的親戚聯繫,哪怕和父親也是如此,蘇麗她已經將近有五年沒有和父親見面了。蘇麗曾透露過,自己不和家人聯繫,完全是因為自己被父親拋棄後,經歷了太多事情!
1996年的時候,蘇麗的母親因為一場車禍離世,當時肇事方一共賠償了五萬元。母親離世後蘇麗起初跟著父親住了一段時間,直到父親再婚後,他就被送到了爺爺奶奶家居住。
由於爺爺奶奶非常偏袒蘇麗的堂兄弟,再加上蘇麗的父親很少向奶奶支付蘇麗的伙食費,所以蘇麗去了爺爺奶奶家居住後,日子過的不是。
在爺爺奶奶家居住期間,蘇麗曾多次讓父親接自己回家,可父親卻從來沒有對此回應過。有一次蘇麗走了三個多小時去了父親的新家,可是沒想到父親看見了她以後,非但沒有讓她進門,反而還把她送了回去。
她把自己的經歷告訴過父親,但父親卻只是重複著這幾句話,以後要多讓著幾個堂兄弟,多聽爺爺奶奶之類的話。
可能是因為沒有伙食費,也可能爺爺奶奶不太喜歡蘇麗,她在爺爺奶奶家受到了區別對待。每天不但要幫著做農活,在家還要做家務。
吃飯時蘇麗要等堂兄弟吃完,才可以拿著碗去吃一些剩菜。至於零食和一些水果則要看爺爺奶奶的心情才能吃。
有一次大伯家的堂哥喝剩下半瓶牛奶,蘇麗用手指沾著嚐了一些,剛好被堂哥看見後,堂哥直接告訴奶奶這瓶牛奶他不喝了。
隨後奶奶直接把蘇麗從家中拖出來,隨後扔到了自家門外,在門口待到了天黑後,蘇麗才被允許回家。
就這樣,蘇麗在爺爺奶奶家待了整整八年。而父親在這八年裡從沒有提出將蘇麗接回來,也沒有在生活中給過蘇麗任何幫助。父親就好像忘記了蘇麗一般,而蘇麗也漸漸地開始忘記了父親。
原本蘇麗還以為父親會在某一個時間將她接回新家,直到從奶奶的口中得知她同父異母的弟弟出生後,蘇麗才漸漸明白自己已經回不去那個家了。
初中畢業後,蘇麗遵從了奶奶的意見,選擇了跟隨同村的人外出打工。她離開爺爺奶奶的家以後,就出嫁回來了一趟。
踏上社會務工後,蘇麗曾在多個省份工作過,她把自己一年的工資轉給爺爺奶奶後,就再也沒有給家裡寄錢了。
2013年的時候,蘇麗和現在的丈夫開始談婚論嫁,她帶著丈夫回了一趟老家後,交給了父親五萬元彩禮錢,隨後大家就過起了互不打擾的生活。
不會打電話聯繫,也不會趁著逢年過節放假時去探望對方,蘇麗和老家的親戚幾乎沒有了任何往來,也沒有了任何聯系。
蘇麗本以為自己不會和父親有任何交集了,哪裡會想到,自從父親病重後,就一直催促她回去看一眼。
蘇麗想起了以前的過往,所以她沒有回去看過父親一次,也沒有主動打電話聯繫過父親。她想通過自己的態度轉告父親,她是不會來的。
對於女兒的一直沒有回應何時來探望自己,父親曾在電話中多次為自己的行為做出過道歉,但蘇麗卻始終沒有接受。
看到蘇麗始終不願回來,父親還是一次又一次地打電話讓她回去,直到蘇麗拒絕接電話後,父親才慢慢認清了事實。
在這期間有多位親戚聯繫蘇麗,並希望她回去探望父親,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雖然蘇麗沒有在電話中拒絕回去,但她卻一直沒有告訴親戚自己何時回去。
2021年12月份的時候,蘇麗同父異母的弟弟突然找上門,這是蘇麗第六次見他,上一次見面還是六年前呢。
這次弟弟上門並非是來探望蘇麗的,而是來質問蘇麗為何要對父親不管不顧的。面對父親的質問,蘇麗直接告訴弟弟,是父親先拋棄她的。
可弟弟並不這麼認為,因為弟弟從小就聽母親說,是蘇麗自己不願意跟著父親居住的,而且蘇麗在爺爺奶奶家居住的那段時間,他父母也是一直在支付生活費的,逢年過節更是會邀請蘇麗來居住,是蘇麗自己不來的。
蘇麗聽到了這番話,她也沒有和弟弟繼續辯解下去了,可能是她不想再提以前的事了,也可能是她已經對這些事不在乎了。
看到姐姐執意不肯回去,弟弟直接給了她兩個選擇,要不然她就要起訴姐姐。第一:回去探望父親,並且一起照料病重的父親!第二:蘇麗不去探望父親也可以,但要支付父親的一部分費用,因為這段時間都是他們在承擔。
對於弟弟提出的兩個抉擇,蘇麗還是和往常一樣,沒有做出任何回應,而是直接和弟弟告別了。2022年1月,弟弟又打來了電話,他說父親的情況已經越來越嚴重了,希望蘇麗來看一眼,弟弟還表示願意報銷姐姐的全部路費。
經過徹夜不眠的思考和抉擇,蘇麗最終還是沒有回去,但她托親戚給父親帶了五萬元。她其實很想回去看望父親,但她卻不知道如何去面對父親,面對一眾親戚。
結言:母親離世後,父親再婚的這種行為其實可以理解,但是將女兒送走,這種行為其實已經表明了父親當時的抉擇和立場。
後續父親的所作所為讓女兒感到寒心後,女兒如今的做法其實並不稀奇,但我認為女兒還是應該去探望一下父親,因為可能以後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文中弟弟要起訴姐姐,其實也是有依據的,如果父親那些年一直在承擔女兒的生活費,那麼如今女兒也應該承擔父親的藥費,更應該去分攤贍養父親的責任,畢竟贍養父母是兒女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