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套房都給了上門女婿,兒子啥都沒分到,父親:他入贅十年沒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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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親戚不共財,共財斷來往。錢最能考驗人心,也很現實,一旦牽涉到錢財利益,再好的關係都有可能土崩瓦解。

01

馬志安怎麼也沒想到,一直和他關係不錯的妹妹竟然做出如此絕情的事。一個多月前,妹妹馬艷青一紙訴狀把哥哥告上了法庭,目的就是讓他趕緊從房子裡搬走,說房子是她的,哥哥沒有居住權。

原來,村里2016年拆遷,父母分得兩套125平的房子,妹妹一套,父母一套。2018年房子下來後,一直在外地的馬志安拖家帶口回來了,暫住在父母那套房子裡。

兄妹兩人各住一套房,幾年下來相安無事,可妹妹卻突然來這麼一手,馬志安很難接受。

馬志安認為,他住的房子是父母的,妹妹無權趕他走,他最擔心妹妹居心不良,把房子要走後賣掉,那麼父母以後的養老就沒了著落。

事情真的如馬志安所說的那樣嗎?

對於告親哥哥一事,馬艷青態度很堅決,說這都是被哥哥逼的。現在自己要用房,哥哥一直霸占著不挪,好心商量不頂事,只能走法律途徑。

艷青說,這兩套房子都是自己的,2018年哥哥回來做生意沒地方住,她就把另外一套空閒的房子暫時讓哥哥住。

可馬志安卻咬定他住的這套房子是父母的,當時也是父母讓他住的,不是妹妹所說的那樣。

怎麼看都不合常理,馬志安作為親生兒子一套房都沒分到,父母把兩套房都給了妹妹,這背後有什麼隱情?

02

十三年前,父母看到兒子在外地安家落戶,指望不上養老,於是就產生了給女兒馬艷青招婿的想法。這一想法卻遭到了兒子兒媳的強烈反對,兒媳說,既然丈夫是馬家唯一的男丁,公婆就不該為小姑子招女婿,他們完全有能力給老人養老。

妹妹馬艷青反問,哥哥跟著你在外十年不回家,怎麼給爸媽養老?

艷青說出實情,哥哥在她12歲那年做了嫂子家的上門女婿,十年間很少回來過,父母身體不好哥哥嫂嫂鮮少關心,都是她和丈夫一直在身邊照顧,撐起這個家。

艷青的丈夫劉暴雨,一個憨厚老實的男人,聽到妻子這麼說,一下子沒忍住情緒,眼眶發紅。他說倒插門這些年很不容易,哥哥一直不接納他,還誤會他,受盡了委屈。

馬志安卻說,他當年這樣做有苦衷,家裡窮得叮噹響,說媒的都不願登門,好不容易自己談了個,結果女方父母嫌他窮不願把女兒嫁過來,不得已他才把戶口遷到女方那邊。志安說,雖然他去女方那邊生活了,但家裡這邊他一直都在照顧著,包括照顧父母、妹妹的上學他都在幫襯。

可在志安的父親那邊卻是不一樣的說法,馬老先生腦梗多年,雖行動不便但思維清晰。他告訴調解員,兒子當年是主動去女方那邊的,結婚後很少回來,也不管他,他和老伴為了身邊有人照顧,於是在2008年把女婿招進家。

志安一直反對父母招婿,看木已成舟,於是甩話給妹妹兩口子,以後家裡的事他不管了,妹妹硬氣地回答,只要我在,家裡的事我全管著,不用你操心。

03

女婿劉暴雨坦言,當初他倒插門進來,就是想以兒子的身份給兩位老人養老送終並沒有想到村里會拆遷分房,也不是哥哥所說的目的不純,現在哥哥這樣鬧,肯定另有目的。

志安毫不掩飾地說出了他的所求,他說自己並不是妻子家的上門女婿,所以拆遷分房應該有他的份。

看雙方爭執不下,村幹部告訴調解員,當年志安被招到女方家一起生活,戶口也遷到女方,按照村里規定,遷出去的戶口不能遷回來,拆遷分房是按照戶口家庭分房的。

志安認為,即便他沒分到房,父母也不可能把房子給妹妹,是妹妹妹夫動機不純,為了霸占父母的這套房子從中做了手腳。

妹妹艷青也不含糊,說哥哥住之前,房子一直是父母的,住進去後父母寫了贈與合同,那這套房子就是她的了,她有權讓哥哥搬走。

對於房子贈與一事,志安認為是妹妹逼著父母寫的,父母被妹妹控制了,對此,艷青不想再解釋什麼。

馬老先生當著兒子的面告訴調解員,他和老伴的那套房本來就打算給閨女,兒子沒份,當初贈與協議是在村委會寫的,他籤的名。

父親的話讓志安有些落寞,他無法理解父親贈與房子為什麼瞞著不讓他知情。

村幹部解釋說,當初老爺子說,我的事我做主,不讓兒子兒媳到場是因為指望不上他們,要是能指望他們,何必把女婿招到家裡。

律師也給出專業看法,房子是父母的,老人如何處置房子是他們的權利,想贈與誰都可以,子女無權干預。

04

志安徹底崩潰,不管拆遷款還是房子,父母都給了妹妹,他一分都沒有,他覺得這太不公平。他號啕大哭宣洩著情緒,責怪父親太絕情,不要他這個兒子,就知道心疼外人。

妹妹艷青說,十年前,父親患上腦梗生活不能自理,母親的耳朵幾乎喪失聽覺,這個家裡里外外全靠丈夫撐著。父母生病住院,都是丈夫跑前跑後照顧,而哥哥不僅看不到丈夫的不容易,還一直把他當外人排斥。如今哥哥看到家裡拆遷,才回來一心想分財產,太讓人寒心。

志安說,他是這個家的三代單傳,就他這一個男孩,這個家就應該由他繼承,不然就絕戶了。現在兒子跟他的姓,雖然妹妹家一雙兒女也姓馬,但血統不是馬家的。

經過調解員耐心地疏導,志安認識到了自己的偏激和不當行為,他跟妹夫誠摯地道歉,肯定了他這些年的付出和不易。哥哥態度的大轉變讓這個憨厚的男人受寵若驚,反而說自己做得不到位,讓哥哥包容他的不足,希望兄妹倆和好如初。

志安跟妹妹也認了錯,並坦誠,當初去你嫂子家也是為了讓家裡生活更好點,不讓咱父母受罪,我不會要你的房子,我和你嫂子只是暫時住,俺們走後房子還是你的。

艷青接受了哥哥的道歉,表示會撤訴。還提出一點,希望哥哥以後對丈夫好點,別像之前淨挑他的刺,表示以後會跟哥哥一家多走動,好好給父母養老送終。

結語:

如果家裡沒有拆遷,志安會回到父母身邊嗎?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父母把拆遷款和房子都給了妹妹,他覺得不公平,他認為自己才是延續馬家血統的那個人,妹夫是外人,作為家中的三代單傳這些本應都是他的,可偏偏落到了一個上門的外人手裡。

從招婿到現在,志安一直排斥妹夫,覺得他搶占了自己的地盤,如今分得拆遷房更是加深了這種怨氣,動不動就對妹夫惡語相向。妹妹心疼丈夫,看不慣哥哥為難他,強烈的保護欲讓她將哥哥告上法庭。

很多網友支持老人的做法,誰養老給誰房,雖然生養了兒子,可父母需要他時不在身邊,卻是女婿全心全意在身邊照顧,不是親生勝似親生。

你對我真情,我給你厚報!

志安心裡不平衡能理解,可首先要弄清楚父母為什麼這麼做,自己做錯了什麼才寒了父母的心。

個人看法,既然哥哥回來了,妹妹還是給哥哥一套房,讓哥哥心理平衡,以後共同贍養兩人,兄妹的關係也會融洽,老人自然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