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孝順父母是傳統美德。對於我們每個人而言,都要盡到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些農村老人由於年事已高,無法下地幹活,因此缺少一定的經濟來源。對於這樣一種情況,子女們除了盡心照料父母之外,也要為他們每月支付贍養費。
動物尚且知道反哺之恩,更何況人呢?但有的子女就是不明事理,既不探望老人,也不願意支付贍養費。
近日,一位女法官審理了一起拒絕贍養的案子。據悉,一對農村老夫妻今年均已84歲,膝下有3個兒子1個女兒。兩位老人此前一直和小兒子生活,其他子女鮮有人過問。
今年5月份,老太太摔傷後導致不能行走,需要全程照料。只是,兒女們都很自私,無一人願意照料老人並拒絕支付贍養費。無奈之下,老人將子女們訴至法院,要求四名被告人按月支付贍養費。
法院了解情況後,在村裡進行開庭。為了達到普法效果,法院請來了村支書和村民一同觀摩審理過程。
兩位老人坐在板凳上仔細聆聽,默不作聲,他們希望大家能對子女們施予寬容,並要求子女們每月各支付300元(約1200元新臺幣)的撫養費。由於大兒子在場,一些村民紛紛指責他,導致他的情緒一度激動。
不久後開庭審理,現場一片嚴肅。女法官入座後淚流滿面,她說:「我第一次在審案的時候被感動,被你們 動了。」後來一名村民發言說:「如果你不贍養老人,以後你們的兒女就不會贍養你。」
在法官以及村民的勸說下,大兒子在調解協議上簽字,願意每月合計支付給父母300元贍養費。女法官說:「一個懂得感恩,一個有孝心的人,他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完整的人,」
最終,老兩口相互攙扶回家,村民們一直望著他們遠去的背影,久久不願離去。
有人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已經到了對簿公堂的地步,老兩口還在為子女們考慮。他們兩人只要這麼一點生活費,得多節省。
還有人說,百善孝為先,他們作為子女怎麼可以這樣做?實在讓父母寒心。等他們後悔時便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筆者認為,老人年輕時恰逢生活在窮苦的年代。對於他們而言,撫養4個子女異常艱苦。
子女們不願贍養父母,他們一定有很多理由,但不論他們和父母之間發生了什麼,都不應該置之不理。
因為那是生養自己的父母,而不是毫無血緣關係的人。希望他們以後能知錯就改,履行各自的贍養義務。其他的不多說了,希望他們好自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