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聽人說,重組家庭的夫妻,等孩子大了,總會各自為自己的孩子多撈些好處,仔細想想,好像還真是那么一回事,今天我們來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秀芳今年45歲,跟她的老公都是再婚,兩個人結婚也有15年,夫妻感情其實也是有的。但是夫妻出現裂縫,問題就出在他們兩個人的兒子身上。
秀芳再婚時帶的是兒子,她老公也是一個兒子,兩人各帶一個兒子組成新的家庭,平時磕碰就不少,夫妻倆都是工薪階層,沒有條件,也能力買房,所以夫妻倆婚后一直住的都是老公家的舊瓦房。
夫妻倆經常為了錢吵架,而最根本的原因,就在孩子身上,眼看著孩子逐漸大了,光是供書教學已經足夠夫妻倆疲于奔命。
秀芳的孩子讀書好,考上了大學,而老公的孩子讀書差,讀不下去了,這樣一來,老公就死活不愿意出錢供秀芳的孩子讀書,秀芳只能自己承擔起孩子的學習費用和生活費,但是這樣一來,老公又嫌棄秀芳白吃白住,不管家里。
秀芳忍無可忍提出離婚,老公又不愿意,因為他知道秀芳的秘密呢。
秀芳有一個姑姑,一生未嫁無兒無女,姑姑纏綿病榻多年,一直都是秀芳在照顧,兩人親如母女,姑姑也完全把秀芳當初自己女兒,所以姑姑在兩年前,通過公證遺囑,把自己的房子做了公證,在自己百年之后,房子由秀芳繼承,
年初,秀芳的姑姑再一次住院,秀芳忙著照顧姑姑,也在這個時候,秀芳發現了老公有不妥,秀芳在醫院里,看到老公陪著前妻看病,面對秀芳的質問,老公百般辯解,說和前妻只是因為孩子的問題而見的面,明明看到老公摟著前妻的肩,老公卻辯解說,那是過馬路扶了一把,自此秀芳的心里也多了個心眼。
心里面有了警惕,蛛絲馬跡很容易就發現,在自家孩子的提醒下,秀芳悄悄地在家里裝了監控,誰也沒告訴。
果然老實了沒幾天,老公就趁著秀芳母子倆不在家的時候,悄悄地讓前妻到了自己家中,帶著他兒子一家三口,樂也融融。
只要秀芳不在家,前妻就會來,最讓秀芳惡心的事,老公和前妻竟然還進自己的房間,睡自己的床,秀芳真的惡心得不得了。
八月份,姑姑還是走了,給秀芳留下了自己所有的財產,包括一套房子,還有不少的金飾以及現金。但是秀芳全部都存了起來,老公讓秀芳拿一點錢出來改善一下環境,秀芳并沒理會,畢竟自己的孩子正讀大學,再過幾年,孩子還得結婚,明知道這男人靠不住,自己更是一毛錢都不會亂花。
也因為有了監控,最終讓秀芳心寒的,還是聽到了他們的計劃。
原來老公打的主意,是姑姑的遺產和這套房子,等房子繼承全部的手續下來之后,讓秀芳自己先出錢去裝修,到時候自己就想計劃去搶房子,計劃成功后,再跟前妻復婚。
最讓秀芳不寒而栗的就是,這對男女還想出了不少惡毒的陰損招,不止一次慶幸,自己聽孩子的,裝了監控,現在兩人出軌的證據有了,想密謀害秀芳的證據也有了,秀芳忍無可忍提出了離婚。
老公很爽快地就答應離婚,但是房子他必須分一半,在廣州市區的一套房子,分一半也有兩百多萬。如果秀芳拿不出,那就賣了,房錢各自一半。
老公提出的理由是,自己也有份照顧姑姑,我們是一起照顧的,所以有權平分這一套房產。
秀芳本來還想給大家留點顏面,協議離婚了就算了,沒想到這么不要臉的還想要錢,秀芳直接就拿出證據。
看到證據,秀芳的老公又慫了,又開始求饒,不愿意離婚。
身邊有這樣惡毒的人,自己安全可真沒保障,后來實在忍無可忍,秀芳直接提出起訴,并且提供了家里的監控錄像,鐵證在前,老公完全沒得抵賴,夫妻倆那一點財產,秀芳分了一大半。
至于老公想平分姑姑留下的那套房子,那肯定是不可能的,雖然說《民法典》里面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資金,生產經營的收入,知識產權的收益等,都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是這個除外的條件繼承,或者是贈與所得的財產中,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給一方的財產,那就是個人財產。
也等于是說折騰一番,秀芳的老公最終落得個凈身出戶,因為他出軌,這也算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吧。
再婚的家庭,別說是十五年的感情,哪怕是二十五年的婚姻,到頭來一場空的也不在少數。
年輕的時候恩愛,等年老了,孩子大了,都各自為孩子打算,為孩子爭取更大的好處,對方的孩子已經不是親人了,那是競爭對手,孩子們爭氣的那還好,遇著不爭氣的孩子,老兩口到老了反目的還真的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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