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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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看到了這樣一條熱搜:

兒子寒窗苦讀,備戰畢業考試時,再婚的父親,卻在兒子不知情的情況下,處心積慮地想要偷偷賣掉自己與兒子共有的房產。

成功賣房後,父親用售房款另購一處房屋,其中卻無兒子的份額。兒子因此與父親對簿公堂。

當時,看到這則消息後,第一個感覺就是:震驚,而且難以置信。

為什麼血濃於水的親情,在利益面前會變得如此不堪一擊呢?

這是我們應該反思的問題。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熱搜中的父親,卻自私地占據原本屬於兒子的利益,這不僅是對於親情的漠視,更是一種人性的涼薄。

在這樣一種背離親情的行為下,其實,還有一個關鍵點,就是「再婚」。也許,離婚和再婚這件事,對於大人來說是追求自己幸福的表現。

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卻是父愛和母愛的剝離。

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1、婚姻不是交易,孩子更不是「犧牲品」

有一句話說:「所有命運的饋贈,早已在暗中標註好了價格,不是嗎?」

深以為然,在這個社會,婚姻也是如此。

可是,功利化的婚姻,並不是一件好事。因為,這既能反應人性最自私的一面,也能傷害到無辜的孩子。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不願意結婚?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婚姻存在太多變數,捆綁在一起後,就必須承擔該有的責任。

而這一點,對於很多人來說,根本做不到。

有的人,在結婚時,會強調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分配,也會注重彩禮和陪嫁的禮數。

用一種「交易」的方式來標榜自己的婚姻。但是,等到夫妻不和,有分歧時,便會態度冷漠地提出離婚,包括以犧牲「孩子的幸福」為代價,也不會有任何留戀。

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在《再見愛人》這檔綜藝節目中,朱雅瓊和王秋雨的婚姻便是如此。

即便兩人還在離婚冷靜期,但實際上,兩人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實際上,之前兩人離過一次婚,但是,離婚後朱雅瓊發現自己懷孕了,又為孩子選擇復婚。

可是,復婚後不久,兩人還是選擇了分居,依然沒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在察覺到彼此沒有感情後,朱雅瓊又提出離婚。

來來回回,感覺就是在胡鬧。既然是為了孩子復婚,現在為什麼又要為了自己而離婚?

當初在第一次離婚時就應該做好選擇。現在孩子才一歲多,難道這不是一種傷害嗎?

婚姻,永遠都是深思熟慮之後的選擇,而不應該是一時衝動的產物。

尤其是結婚之後有了孩子,我們就更應該端正自己的行為,對自己負責,對孩子負責,不要讓孩子成為婚姻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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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親情也需要有界限,道德綁架是人性最大的「惡」

有一句話說:「關係再怎麼親密,也要保持距離。一旦沒有界限,就沒有底線了。」

亦然,確是如此。

當婚姻的激情褪去,愛情也變成了親情。

在此時,我們能做的不是對彼此大呼小叫,而是要懂得保持距離,不要逾越界限。

夫妻之間是如此,親子之間亦是如此。

我們可以看到,在父親再婚後,他選擇賣掉自己和孩子的共同財產,而另置新房,而侵占兒子的利益。

這樣的行為,表現了人性的最大的「惡」:不顧親情,唯利是圖。

再怎麼說,也是血濃於水,當親子關係都變得不再純粹,這便也是一種悲哀。

我們不應該用親情作為滿足一己私利的籌碼,作為父母,更不應該用道德綁架來「剝削」自己的兒女。

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在《喬家的兒女》中,喬祖望對家中的子女不聞不問,但是,等孩子長大成人能夠賺錢後,卻是絲毫不避諱地問子女要生活費。

事實上,給父母生活費很正常。但是,喬祖望卻是「獅子大開口」,動不動就是要幾百萬,還自稱「孩子養老子天經地義」。

若不是喬一成理智,而且獨立,他和幾個弟妹也許就成了喬祖望的剝削對象。

因此,不論怎樣,在親子關係上,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界限,而不應該仗著有一層血緣關係,就不顧及對方的實際情況。

這不僅會讓一個家分崩離析,也會破壞親情之間的信賴。

所以,保持分寸感,是最明智的選擇。

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3、男人犯錯,女人也是受害者

有人說:「和老婆承認錯誤,不是因為真的錯了,而是因為珍惜。」

亦然,這話說得很有道理。男人犯錯有兩種結局:一是拒絕認錯,二是和妻子爭鋒相對;而是主動認錯,心平氣和地求得妻子的原諒。

毋庸置疑,前者必然會引發一場家庭風波,而後者,才能夠解決實際的問題。

實際上,在婚姻中,男人犯錯後,即便有一個懺悔的過程,但是,女人還是不可避免地會被傷害。

就像熱搜中那個再婚男人的現任妻子一樣。

有不少不明真相的大眾,會覺得是現任妻子指使男人這樣做的。

父親再婚後趕在兒子成年前賣房獨吞房款:親情也需要分清界限

實則不然,老宅是再婚後拆遷,小傑與其父親張某、繼母吳某共同分得一套房屋,約定由小傑占有50%房屋份額,父親和繼母則分別占有25%的份額。

因此,不存在繼母要獨吞房產,因為,她也占有份額。

畢竟,事情是男人做的,為什麼要把責任歸咎在現任妻子身上呢?

這一點,也許在大眾的認知中有一個思維定勢,總是覺得:繼母一定是「壞人」,而男人的所有行為也與繼母脫不了干係。

實際上,這是一種對女人的偏見,為何男人犯的錯,要女人來承擔呢?這本就是不公平的對待。

就像熱搜中的男人一樣,是他占據了兒子的利益,而不是兒子的繼母。

因此,當我們對一件事情做出自己的判斷時,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要以偏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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