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結婚一定要選對自己的伴侶,伴侶合不合適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在選擇伴侶之外,一定要查看伴侶的家庭情況,如果對方的家庭成員是蠻橫無理的人,那麼雙方的婚姻就一定不會美滿。
而我們今天要講述的故事就是:一位老人對兒媳提出荒謬的要求,卻慘遭自己兒子責怪,那麼這其中究竟發生的是什麼事情呢?讓我們一起來往下看看吧。
自述人:王先生,今年31歲
我今年已經31歲了,我在一家知名企業當中工作,每個月能夠領到8000多塊錢的工資,而且在早幾年的時候,我就已經和我的妻子結婚了,可以說是事業家庭兩不誤,本來在我跟妻子年輕一些的時候,我早就已經打算和我的妻子結婚了,但是那時候她的父母並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所以在當時我們也就沒有能夠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我們並沒有放棄,而是選擇繼續堅持這段感情,並且不只是妻子的父母不同意我們的婚事,就連我的父母也覺得我和妻子並不適合在一起,我的父母是覺得我不應該娶妻子這樣的女人,所以他們才不支持我跟妻子的婚事,他們希望我能夠找一個,能讓他們滿意的兒媳,但我和妻子都並不這麼認為,因為我們都覺得婚姻是我們雙方之間的事情,不應該過多受到雙方家庭的干擾,所以我們都堅持與對方結婚,幸好最後我們的父母也被我們這樣的決心所說服了,他們也同意了我們兩個在一起的願望。
就在我跟妻子,以為我們能夠美好地在一起時,我們雙方父母親因為彩禮的問題而爭吵了起來,我的岳父岳母覺得我給出的15萬彩禮太少了,岳母還曾經特地打電話跟我說:”小王啊,按照我們這邊的規矩,結婚的彩禮錢一般要高於20萬,現在你只給15萬,你讓我們怎麼把女兒放心的交給你呢?”我聽到岳母的話之後也是滿心憂愁,雖然我也想給20多萬彩禮,但是我的家境根本就不支持我這麼做,後來我將這件事情告訴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后來與岳父岳母共同商量這件事情該怎樣處理,但後來他們一直都沒有商量出一個合適的解決方案,因為岳父岳母覺得少於20萬就是不符合規矩的,就不能夠將女兒嫁給我,而我的父母則覺得,二十多萬的彩禮太高了,我們的家庭負擔不起,也是因為這件事情讓我和妻子的婚禮拖了很長一段時間。
後來岳父岳母鬆了口,這樣他們的要求放低了一點,但對我有一個條件:”凡事必須以妻子為先,所有事情都要經過她的同意”,對於這個條件,我自然是答應的,所以在拖了整整三個月之後,我和妻子才能夠步入婚姻的殿堂,成功地結為一對合法夫婦,雖然我和妻子都曾經動過念頭,將家裡的戶口本偷出來,悄悄地去民政局登記結婚,直接將生米煮成熟飯,這樣子的話我們就不用擔心,雙方父母都不同意了,導致我們不能夠在一起了,但我和妻子心裡都明白,結婚這種事情如果得不到雙方家庭的支持的話,那也是一件非常悲催的事情,所以我們也就安排出了這種心情,一直在等待雙方父母之間的商量結果,幸好最後我們還是迎來了一個美滿的結果,讓我們現在走到了一起,我的家境並不算是很好,父母早些年的努力只能夠在市區買下1套3房1廳的房子,但那套房子現在是父母和姐姐在住,我也不可能帶著妻子回到婆家來住,但當時我和妻子也沒有錢首付購買房子,所以我們當時就決定暫時先在外面租一套房子湊合過。
後來這件事情被岳父岳母知道之後,他們就決定。出錢幫我們買一套房子當作是陪嫁房,但房產證上只能寫妻子一個人的名字,我對於岳父岳母突然的好意自然也是不會拒絕的,所以也就順理成章地跟妻子,一起住進了岳父岳母出錢購買的陪嫁房,也是因為這件事情讓我對岳父岳母有了好感,即便當初我們雙方家庭在彩禮上有些許的不和,可當初他們畢竟也有所退讓了,而且他們還是我妻子的父母,於情於理我都不應該記恨他們,而且在結婚之後妻子也告訴我,岳父岳母之所以咬定要20萬,並不是他們需要錢,而是因為如果不那麼做的話,就會丟了顏面,會被他們的街坊鄰居所嘲笑,所以才導致了我們一直遲遲未能完婚。
我跟妻子結婚之後,感情並沒有淡下來,反而比之前更加的恩愛了,我以為我未來的餘生都會一直跟妻子幸福的快樂生活下去時,卻差點被我父母所做的一件事情徹底打破了這個夢想,當時我的父母知道了,岳父岳母買了一套房子給妻子當做陪嫁房,因此他們時不時地就會過來找我們,一開始的時候我們都覺得這是他們對於我和妻子的關心,但後來他們來訪次數越來越多,而且還經常住在這裡,一住就是一兩天,我的妻子對於公公婆婆這樣的做法,自然是有些生氣的,為了這個問題,我還私底下找我的父母談過,但他們卻不以為然,總覺得這是他們關心我和妻子的表現,我對於他們也毫無辦法,所以我就只能夠勸妻子儘量地忍耐下來,但是我母親本身也是一個特別愛貪小便宜的人,每次來我們家裡的時候,總是會帶走一些不貴重的東西,但其實就是特別討厭這樣的行為,認為是自動別人的東西,是一種非常不禮貌的行為,所以婆媳之間的矛盾也就越來越嚴重。
而真正發生矛盾的是因為另一件事情,那時候我的姐姐剛剛結婚,但姐姐的婆家人卻買不起婚房,所以父母也就對我提出了一個要求,他們對我說:”你和兒媳婦這套房子那麼大,肯定還能多住幾個人,你看你姐姐現在也結婚了,但是還沒有房子住,不如你就讓你姐姐跟姐夫搬過來跟你們一起住好了,這樣子的話你們姐弟倆也能有個伴”,聽到父母的話之後,我覺得特別悲哀,這明明是我妻子的陪嫁房,現在他居然讓姐姐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這根本就說不過去,更何況在我跟妻子結婚之前,岳父岳母還對我有一個事事要過問妻子的要求,我自然更不會違背他們的意願,所以我直接就回應父母道:”你們是不是就是想讓我離婚?你要知道這套房子是岳父岳母給我們買的,現在你現在想要姐姐一家子搬過來,你們這不是想讓我跟我妻子離婚嗎?”
我說完這句話的時候,父母就不再說話了,看他們冷靜下來之後,我才語重心長地跟他們談了許多問題,讓他們能夠明白我的苦處,因為如果他們再繼續像之前那樣子的話,那麼我和妻子這個家庭至少會被他們兩個給拆散了,那麼我這麼多年以來的努力,也就全部付諸東流了,幸好最後他們還是聽了進去,不再像之前那樣過分了,這才讓我和妻子能夠好好的度過後來的幸福生活。
結語:
婚姻本應該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如果人生家庭過度的干涉子女的婚姻生活時,就很有可能會將自己的婚姻給破壞掉,因此在結婚的時候,我們更多的不只是要看一下對方這個人,更應該要明白對方的家庭是怎樣的,這才能夠讓我們保障自己今後的婚後生活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