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自帶茅臺酒去溫州某酒店用餐,交給服務員後卻被「貍貓換太子」拿假酒上了餐桌。8月4日,澎湃新聞從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獲悉,鄧某等3人因涉嫌盜竊罪,日前被鹿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11日,溫州市民高先生在市區楊府山附近一酒店與朋友聚餐,自帶了一瓶2014年出廠的飛天茅臺酒,交由服務員保管。之後,高先生在座位上無意間瞥見服務員將什麽東西藏在了衣服下。
高先生起疑,前去查看時發現,該服務員衣服內藏著的正是自己帶來的那瓶茅臺酒,而桌上還擺著另一瓶「茅臺」。經過仔細辨認,高先生懷疑這是一瓶假酒,正想找酒店經理時,這名服務員掙脫高先生的控制,迅速逃離現場。
高先生和酒店隨後都報警。警方偵查發現,除了現場逃逸的男子鄧某,店裏還有另外兩名服務員也不見蹤跡,且這兩人均來自廣東省雷州市,是鄧某老鄉。酒店老闆告訴民警,這三人是自己通過網絡招聘平臺招來的,6月底剛入職。7月19日,民警趕到廣東雷州企水鎮,將嫌疑人鄧某等3人抓獲。
警方調查發現,鄧某等三人早有作案預謀。鄧某通過朋友得知「假茅臺」的來源,以每瓶300元購進36瓶。該假酒外觀與真酒相似,還提供不同年份的貼標。在酒店,客人自帶的酒水通常由服務員打開,倒在酒盞裏再上桌,鄧某等便利用這一點,將假酒藏在衛生間、備餐間等地方,在客人帶酒過來後悄悄地以假換真。
據鄧某等人交代,短短半個月,他們三人相互掩護,共調包29瓶500毫升裝的飛天茅臺酒。7月11日淩晨,他們前往杭州一酒水回收店,將調包來的茅臺酒以每瓶2600至3300元不等的價格變賣,共獲利8萬余元。11日晚回到溫州,三人繼續在酒店作案,沒想到被客人高先生發現。被抓時,三人已將8萬余元贓款揮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