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在上海,家裡至少有2套房。
這樣的孩子,如今用「含著金鑰匙」出生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
但是上海少年小張卻命運多舛。
3年前就有人報警,一個11歲男孩跌入泥塘,救起後他卻不願回家。
後來是警方把他送回去的。
然而3年後,記者再找到他時,卻大為震驚。
男孩不僅還在外流浪,而且住進了小區地下車庫裡。
14歲的他已經輟學3年,四處遊蕩還偷東西。
01 「我想剝奪我父親的監護權」
當記者問他,你為什麼不願意回家?
小張說,我想剝奪我父親的監護權。
小張的童年,也曾有過快樂的時光。
那時候他家庭和睦,非常疼他的爺爺也還在世。
但是後來父母感情不和離婚,爺爺也在3年前離開人世。
年幼的小張被判給了父親。
父親工作不穩定,經常失業,加之家庭變故和本身性格的原因。
他變得陰晴不定,常常對小張拳腳相向。
於是年幼的小張一次又一次離家出走。
居委會知道他家的情況,勸解過很多次,也給出了諸多解決方案。
居委會知道他家的情況,勸解過很多次,也給出了諸多解決方案。
比如讓小張獨自去父親的另一套房裡居住,那裡放著他爺爺的骨灰;
比如讓小張去寄宿學校,這樣他父親眼不見心不煩,孩子也能有容身之處。
但是這些建議,都被他父親強硬拒絕。
小張也曾求助過母親。
但是母親已經組建了新的家庭,繼父並不喜歡他。
每一條生路都被堵死。
小張不得不開始了自己的流浪人生,住進了地下車庫。
小張是未成年,不被允許賺錢,也無人接濟。
上學期間他餓得不行,只能偷偷翻垃圾桶,吃同學剩下的食物。
他因此被同學排擠嘲笑,無奈只能輟學。
3年來,他為了活下去還偷過地下車庫裡電動車的電瓶、電池去賣。
曾經有開車行的鄰居收留他,讓他打工換錢,但是因為違法,被警方制止。
居委會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出面調解,送他回家。
但每一次送回家沒兩天,小張又跑出來了。
他給記者展示了父親毆打他留下的傷疤,觸目驚心。
然後他對記者說出了那句話:我想剝奪我父親的監護權。
一個孩子該有多麼絕望,才會寧願自己沒有父親?
他有爸爸,可他還不如一個孤兒。
02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是我聽過最可笑的話
記者帶著小張求助居委會期間,有一個細節特別耐人尋味。
街道的兩位領導,在聽小張說被家暴被趕出家門後,卻斬釘截鐵地指責他:
小張,作為社會人,你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他們堅決不同意小張的說法,並向記者多次表示:這不可能。
兩位幹部言辭之間,都將問題的根源指向小張。
幹部說他去溝通過,小張父親態度非常好,大門向小張敞開,隨時歡迎他回家。
但是小張出現不到一分鐘,他倆就會吵架。
這位幹部還提到,小張去學校,沒有同學願意跟他坐一個桌,沒有人願意跟他玩。
幹部們覺得,小張就是個問題少年,是他自己出了問題,怎麼能怪父母?
這種「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孩子出問題要從孩子身上找原因的惡臭觀念,實在是噁心到我了。
很快,兩位幹部被瘋狂打臉。
當他們一行人到了小張家,幹部問小張父親:
他說你會打他是真的嗎?
然後震驚所有人的一幕發生了。
小張父親突然伸手就甩了小張一巴掌,小張本能站起來後退用手擋住了臉。
幹部們出言制止過程中,又說了一句:你家暴是不對的。
小張父親再次被觸怒,從茶几上撈起一個物件就向小張砸去,然後惡狠狠地用髒話趕記者和幹部們出門。
新聞的結尾,是小張暫時被安置在安保室里。
律師給了建議,鑑定小張父親的精神狀態。證實他沒有監護資格之後,小張的母親或者其他親人,必須要承擔監護責任。
從法律上來說,似乎合情合理。
但從道德上,我不得不發問:
這樣對小張真的是最好的選擇嗎?
即使能夠擺脫惡魔父親,可他依然會無家可歸。
母親改嫁,其他親人如果過去願意接納他,他也不至於現在還流落街頭。
這個結局,說真的還是讓人很寒心。
未成年這個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仍然需要極大地改進。
用最有利於他們的方式去保護他們,而不是用冰冷的法律去約束。
道德和法律,都應該有溫度。